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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31日区人大常委会六届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龙岗区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对审计发现问题,区政府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研究,制定和完善源头防范的具体措施,责成有关方面切实加强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为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区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区审计局逐一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落实。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截至2017年11月底,共计追缴收回非税收入、多付资金1,294.26万元,盘活财政资金8,602.72万元,制定、修改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指标调剂过多,影响预算刚性的问题

  区财政局出台了《龙岗区财政局部门预算资金调剂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部门预算资金调剂的适用范围及审批权限;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严控指标调剂,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刚性,通过提升年初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减少年度执行中的项目调剂。

  (二)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区财政局将在已启动的2018年度政府预算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2018年度区国土基金预算收支编制工作,认真核对数据,完善信息系统设置,准确选用支出科目,确保预算完整准确。

  (三)关于政府采购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1.对政府采购监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17年5月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指标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街道不得自行调剂采购指标。

  2.对自行采购审批不严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17年6月19日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加强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和自行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自行采购申请的法定依据、应提交的材料以及审批流程;同时制定了《区财政局自行采购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自行采购的审核把关,规范审批程序。

  (四)关于“以事定费”经费管控不严的问题

  2017年7月12日,经区政府同意,区财政局牵头起草的《龙岗区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建立了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政府购买服务的适用范围、职能部门分工、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涉及购买人员的服务项目必须严格采用第三方用人方式。

  该办法出台后,区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局三部门迅速形成工作联动。一是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增“以事定费”事项,鼓励用工单位通过购买人力资源服务解决用工缺口问题。二是针对原“以事定费”未采取第三方用人方式,直接与购买主体发生劳动关系的,原则上要求3年内逐步转为第三方用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

  1.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根据区财政部门要求,在2017年度预算中将以前年度未完成项目开支,一并纳入当年度预算,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区教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局对问题涉及的项目预算进行了核查,并在编报下年度预算时准确掌握项目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细化预算项目内容。

  3.对部分项目安排交叉重叠的问题。问题涉及的区人力资源局已进一步要求预算申报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细化预算内容,年度预算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后再上报财政。对龙城街道办路灯安装、管养费用重叠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明确今后路灯维护相关支出将统一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列支。

  (二)关于预算执行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区财政局针对闲置较多的资金逐项落实整改:废止《关于印发龙岗区街道培植税源奖励办法的通知》,今后年度不再安排街道培植税源奖励金;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合理安排下年度大盆菜资金预算,并督促各街道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制定《龙岗区财政局关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内部管理办法》,按月对全区各单位支出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2.对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17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缴库管理的通知》,要求执收单位及时清理缴库通知书,加大催收力度。问题涉及的区应急办应缴民防异地建设费124.86万元,其中93.88万元由于项目未开展已按规定核销,剩余30.98万元已向缴款单位发出催缴函;龙口水库应缴租金收入869.49万元,已全部追缴并上缴国库;横岗街道卫监所应缴卫生类收费和罚款159.55万元,其中对应缴的卫生罚款158万元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2万元收费由于相关企业倒闭,已按程序核销,剩余款项将于近期收缴到位;龙岗街道卫监所应缴卫生类收费和罚款127.77万元,其中对应缴的卫生罚款124.63万元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14万元收费由于相关企业倒闭,已按程序核销;区人力资源局对应缴的行政处罚款405.45万元,已于2017年11月24日将涉及的154宗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全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对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区建筑工务局在审计期间已将结转结余资金1,305.11万元清理并上缴财政;区安监局、区人力资源局已于2017年7月分别将历年结余资金13.52万元及156.17万元上缴财政。

  (三)关于培训费、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的违规行为

  1.对培训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安监局在审计期间已将多付场地费用2.14万元追回,并于2017年7月上缴财政;区教育局2017年已将教研室人员培训纳入在职教师统一管理,不再参加局机关统一组织培训,杜绝超规模组织培训情况再次发生;南湾街道办已组织对培训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并对街道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堵塞漏洞,今后将严格按照培训费管理办法开支培训费。

  2.对公务用车方面存在的问题。南湾街道办已发文明确,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社区租车期限一律不得超过3个月;业余体校涉及的非定编车辆,已按规定申请报废。

  (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1.对物业拆迁未获补偿的问题。2017年10月22日,南湾街道办与丹竹头合作公司就相关物业拆迁补偿问题,经多次协商基本达成一致,同意根据评估结果,以丹竹头合作公司所属2,900平方米统建楼物业等价置换补偿南湾街道办被拆迁的1,400平方米物业。11月20日,南湾街道办致函区财政局(国资委),提请审议该置换解决方案。

  2.对违规核销应收账款的问题。横岗街道办已将违规核销的应收账款全额转回,并要求街道劳动部门继续追讨,对逾期3年以上且有确凿证明无法追回的,再按规定程序核销。

  3.对办公用房长期闲置的问题。南湾街道办将相关用房授权南岭社区工作站管理,截至2017年6月,南岭社区工作站已将问题涉及的二楼、四楼全部投入使用。

  三、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个别区属控股企业重大经济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问题

  区投控集团及龙岗体育公园公司根据区国资委的要求,对涉及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与球车所有方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由于球车所有方负责人要求按已经生效的合同约定继续执行,同时区政府计划引进的乐高乐园项目将占用高尔夫球场用地,可能造成球场无法继续经营。区投控集团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决定目前仍执行原合同,待租赁合同到期后将重新调整球车经营事宜。

  为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区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标准、程序进行明确。

  (二)关于区投控集团考核制度存在漏洞,辖属企业薪酬管理有待完善的问题

  区投控集团将严格要求下属企业适当控制员工薪酬水平,合理控制以往年度结余工资的发放,防止在利润下降的情况下仍提高薪酬水平;同时,该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对现有制度存在问题进行核查,按照区政府对国企考核的要求,在2016—2018年三年考核周期结束后,于2019年初对辖属企业考核办法进行重新调整。

  (三)关于部分企业风险管控不严,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

  1.对违规出租需拆除的临时建筑,引起经济纠纷的问题。由于该项资产在出租时,已明确告知租赁方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经租赁方确认,区投控集团与深建华公司已对判决结果进行上诉。今后,区投控集团将加强资产租赁管理,科学决策,严格控制企业风险。

  2.对延期支付工程款,产生违约补偿的问题。区供销社于2017年6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市中院于2017年10月裁定驳回申请,相关违约损失已经造成。为此,区投控集团已在辖属企业范围内,对区供销社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此外,区投控集团将进一步完善辖属企业工程建设管理,近期将修订并发布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考核和违规问责、追责。

  3.对未按约定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收益未能确认的问题。区国资委已在市国资委征求《关于整合全市水务环节资源组建市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的方案》意见的复函中提出:请市有关部门尽快协调解决2007年市、区两级供水资源整合的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土地物业确权事宜,确认市、区两级供水资源整合的资产评估结果,结清拖欠的评估溢价部分。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国资委委托的中介机构已出具深水龙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初稿,并已提交龙岗水务集团各股东审阅。区国资委将继续协调市国资委、区环保水务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区投控集团等单位,解决土地确权、资产评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市水务集团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四)关于个别街属企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横岗街道办对动用公司资金列支应由街道办支出的费用,已向区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将涉及费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未及时确认的利息、租金、转让款等收入均已按程序确认收入;未及时核销的土地因涉及法律纠纷,待法院宣判后将按程序进行处理。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

  1.对坪地街道办虚构横坪公路(六联段)旁黄土裸露复绿工程全套工程资料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于2017年4月21日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察局)处理。

  2.对横岗街道办负责的横岗消防中队维修工程施工单位虚报资料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于2017年6月21日将问题线索移交区住房和建设局处理,该局于9月7日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造价文件编制单位等4家企业作出责令整改和通报的处理,并将4家企业的不良行为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布。横岗街道办已对问题涉及的相关企业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对施工单位进行了警告,六个月内禁止其承接该街道所有建设工程。

  3.对布吉街道办负责的绿道深圳5号线(石樟坑水库-银湖森林公园)龙岗段项目出具虚假证明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于2017年4月21日将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察局)处理。此外,区审计局于2017年6月19日将工程涉及虚假资料方面的问题线索移送区住房和建设局处理,该局于8月17日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对问题涉及的4家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6家企业作出通报处理,并将其不良行为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布。2016年布吉街道分设后,该项目移交给新成立的吉华街道办管理。吉华街道办对问题涉及的相关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将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禁止该单位进入街道应急施工队伍。

  4.对工程质量检验站负责的第一分站综合楼建筑改造工程部分检测服务费用虚假发票问题,区质检站在审计期间已积极落实整改,于2016年3月将施工单位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移交区住房和建设局处理,并向区地税部门举报了相关违法行为。区住房和建设局于同月对该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

  5.对建筑工务局负责的布吉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第四标段和配套污水干管工程下穿广深铁路护管工程设备购置费用虚假发票问题,区审计局已于2017年7月21日将相关违法问题线索移送龙岗区国税稽查局进行处理处罚,区国税部门已对开具虚假发票的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现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由于虚假发票由材料供应商负责提供,施工单位未认真核实发票真实性,区建筑工务局对施工单位给予履约评价扣3.5分的处理。

  (二)关于部分项目违规分包、转包的问题

  1.对建筑工务局负责的龙岗外国语学校工程,2015年7月6日,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施工方肇庆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转包行为进行了处罚。为保证学校正常办学,区建筑工务局于2015年9月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施工单位完善学校后续工程。对报告中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已于2016年11月由后续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整改,区建筑工务局委托了专业机构对学校主体结构质量安全进行了检测,结果为合格。同时,为减少对学校正常办学影响,由龙岗外国语学校自行委托专业队伍对其他零星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目前龙岗外国语学校已向区发改部门申请资金计划,预计将在2018年开展修缮维护工作。

  2.对龙岗街道办负责的第五届文博会开幕式广场景观改造工程,龙岗街道办已对问题涉及的河南莱特园林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批评,并决定该公司五年内不得承接该街道工程项目施工。

  3.对布吉街道办负责的上水径片区消防设施完善工程,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17年11月7日对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违规转包行为予以通报。布吉街道办决定问题涉及公司不再纳入街道工程项目服务承包商行列。

  (三)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区财政局于2017年8月24日出台了《龙岗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产权登记的管理流程,简化办理程序。通过建立预登记台账实现动态管理,与审计、发改等多部门联动,建立登记预警通报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和考核体系,倒逼建设单位重视和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区发改局近期将印发实施《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再次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批复、产权登记等手续。

  五、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资金清理盘活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

  1.对存量资金二次安排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16年底对未使用完毕的存量资金指标全部收回。对第五次清理盘活收回的存量资金,加快拨付进度,确保在2017年内使用完毕。

  2.对部分存量资金未清理盘活的问题。区财政局将未盘活的基建结余资金全部纳入第五次清理盘活范围,安排用于预留返还单位继续使用项目经费。区土地整备中心对结转两年以上未清理的国土基金项目资金5,609.49万元,已使用其中的242.75万元,其余5,366.74万元涉及市属土地整备项目资金,暂无法盘活作其他用途,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整备项目进度。

  3.对部分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对东部公交公司借款的1亿元,区财政局已多次催促该公司及时偿还借款及逾期贷款利息,下一步区政府将协调市国资委对相关借款进行催收。对华昱公司借款的5,000万元,经区政府同意,区财政局从华昱公司沙荷路项目审计决算尾款中直接抵扣相关借款,抵扣后该公司仍欠我区的869万元款项,该局将在以后年度东部过境高速等项目应付华昱公司款项中进行扣除。

  (二)关于对口帮扶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

  1.对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龙岗对口帮扶汕尾海丰指挥部(以下简称驻海丰指挥部)已全部追回多付工程款75.39万元;针对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重新制定了《龙岗区——海丰县精准扶贫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明确1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严格实行招投标,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符合打包招标的尽量进行招标;对个别苗木价格偏高的问题,明确要求今后所有项目均需经第三方审核后才可予以结算。

  2.对个别扶贫资金未严格按规定使用的问题。区对口办、驻海丰指挥部对借款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与借款对象多次协商,要求对方还款,但是借款对象以借款协议未到期且未约定提前还款为由拒不还款。下一步,驻海丰指挥部将协调海丰县政府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追收该笔借款。

  3.对部分帮扶项目效果不明显的问题。驻海丰指挥部已与海丰县扶贫办对该问题进行协调。在新一轮的精准扶贫工作中,将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类型的危房改造户执行两级四类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从2万元/户到4万元/户不等,预计2016-2017年海丰县危房改造任务可于2018年2月底前完成。

  六、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治水提质项目绩效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1.对项目统筹规划不到位,造成政府投资损失浪费的问题。在良安田社区污水支管网完善工程建设中,区建筑工务局对涉及城市更新的三金科技园片区已作减量变更,不再实施,减少损失浪费129.60万元。在鹅公岭片区(鹅公岭河以南)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建设中,平湖街道办经过深入调查,认为该工程尽管与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存在部分重叠,但是由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从长远来看仍有必要着手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未来将督促协调城市更新项目综合利用已建成的排水管,避免损失浪费。坂田街道办对问题涉及的项目及区域进行梳理,确认坂田社区和雪象片区的下雪居民小组的雨污分流项目可与城中村改造项目合并实施,并与区建筑工务局协调一致,项目重合部分由该街道办负责实施,避免路面重复开挖。

  2.对雨污分流项目现场施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坂田街道办在审计期间已对报告反映的偷工减料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材质进行回填;同时,该街道办还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召开了整改会议,对施工单位罚款1万元,要求施工单位对本次事件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罚,并将施工质量与监理工作效果纳入该合同诚信履约评价。园山、平湖、龙城3个街道办也对问题涉及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教育。

  3.对“EPC+O”模式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区环保水务局在审计期间已根据审计意见对布吉河(龙岗段)综合整治工程进行了优化设计,降低了绿化标准,节约财政资金2,192.24万元。在之后的布吉河分洪通道工程等项目中,该局将通过可行性研究预评审、工程顾问全流程控制、专家审查、第三方施工图预算审核等途径,加强前期监管,控制投资风险。在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全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工作会议上,区政府明确要求区环保水务局要按照审计意见,严格控制投资上限,在做好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后,再进行EPC工程发包。

  4.对污水管网检测率较低,管网质量存在缺陷的问题。区建筑工务局及各街道均已按要求对已建成管网进行梳理,具备检测条件的及时报送内窥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也已及时要求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相关检测和整改工作,确保实现“完成一公里,检测一公里”的要求。

  (二)关于工商业类专项扶持资金绩效审计发现的问题

  1.对扶持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区经促局积极追回多付资金,其中:由于评审环节把关不严,多付的230.18万元已于2017年10月23日全额追回;向不属于扶持对象的供销合作联社平湖社拨付的76.41万元已于2017年11月1日全额追回;多付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40.65万元在审计期间已全额追回。

  2.对项目审核及资金拨付效率不高的问题,区经促局正在筹建“智慧经促”相关管理系统,届时将把扶持资金管理系统一并纳入“智慧经促”统一管理。

  (三)关于街道、社区所属文体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绩效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对部分街道、社区级文体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街道文体广场方面,宝龙文体中心已于2017年7月完成设计、招标工作,10月由区发改局下达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现已正式开始实施。社区文体广场方面,平湖街道富民文体广场、白泥坑社区文体活动广场因没有合适用地,决定终止2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布吉街道国展社区文体广场项目已于2017年7月完工,并于11月6日由区文体旅游局组织了竣工验收。

  2.对部分文体设施长期闲置的问题。龙岗街道办已完成龙西片区文体中心的功能图分布设计,预计2018年6月完成装修及设备采购工作后投入使用。坪地街道办对空置的新香居民小组文体中心和老香居民小组文体中心已投入80万元进行装修,预计年底前完工,待验收移交后将督促相关社区尽快投入使用。龙岗街道办南联社区文体公园,已于9月实行全面开放。

  3.对部分社会化运营的文体设施公益性不足的问题。布吉街道办对问题涉及的布吉石芽岭信义体育公园场地收费问题,积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整改,将收费的12块场地改为部分时间段免费开放。平湖街道办积极约谈平湖会堂和山厦片区文体中心的运营方,督促相关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每月上交公益培训佐证材料,街道办还将不定期进行抽检,两家运营单位也承诺将在2017年下半年开始补足之前缺少的公益培训课时。

  总体而言,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较好,各被审计单位从深化认识、建章立制入手,通过完善制度、追缴资金等方式,认真采纳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审计查出的大部分问题都得到了有效整改,但个别问题的整改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继续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为推动全区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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