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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11月份全市事故情况

  (一)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1月份,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含商贸制造、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04起,死亡37人,受伤86人,直接经济损失108.39万元;同比起数下降48.87%,死亡人数下降2.63%,受伤人数下降17.3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3.07%。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141起,死亡27人,受伤73人,直接经济损失41.14万元;同比起数下降14.55%,死亡人数上升17.39%,受伤人数下降27.7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9.74%。

  2.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商贸制造、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12起,死亡10人,受伤4人;同比起数下降25.00%,死亡人数下降28.57%,受伤人数上升33.33%。

  3.火灾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51起,死亡0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67.25万元;同比起数下降76.61%,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受伤人数同比增加9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3.73%。

  

  (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19人,受伤16人;同比起数下降24.24%,死亡人数下降32.14%,受伤人数上升128.57%。其中:

  1.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75.00%和85.71%。

  2.建筑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和66.67%。按工程类别分析,省管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市管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区管工程未发生事故,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1人;小散工程发生事故6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和50.00%。按细分行业分析,房屋建设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均上升100.00%;铁路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增加1人;建筑装饰装修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上升150.00%和100.00%。

  3.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12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33.33%和40.00%。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2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29.41%和35.71%。

  4.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5.其他行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上升33.33%。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事故2起,死亡3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事故1起,死亡1人。

  (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月份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1-11月份全市各类事故累计情况

  (一)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含商贸制造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和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295起,死亡441人,受伤946人,直接经济损失1903.5万元;同比起数下降7.91%,死亡人数下降3.92%,受伤人数下降21.7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49%。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1577起,死亡259人,受伤880人,直接经济损失724.95万元;同比起数下降15.17%,死亡人数下降18.04%,受伤人数下降22.54%,直接经济损失上升5.25%。

  2.工矿商贸及其他(含商贸制造、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195起,死亡176人,受伤49人;同比起数上升19.68%,死亡人数上升30.37%,受伤人数下降14.04%。

  3.火灾事故情况。全市共发生1523起,死亡6人,受伤17人,直接经济损失1178.55万元;同比起数下降2.21%,死亡人数下降25.00%,受伤人数上升6.2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2.49%。

 

  (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43起,死亡288人,受伤142人;同比起数下降3.92%,死亡人数上升8.27%,受伤人数下降17.92%。  

  1.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39起,死亡33人,同比分别下降40.91%和28.26%。其中:涉特种设备事故4起,死亡4人。

  2.建筑业。发生事故115起,死亡99人,同比分别上升64.29%和65.00%。按工程类别分析,省管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市管工程发生事故22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上升15.79%和持平;区管工程发生事故24起,死亡20人,同比分别上升50.00%和53.85%;小散工程发生事故68起,死亡59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和118.52%。按细分行业分析,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分别下降75.00%和100%(减少6人);房屋建设工程发生事故23起,死亡21人,同比分别上升91.67%和110.00%;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上升40.00%和133.33%;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下降16.67%和持平;水务建设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均持平;铁路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增加1人;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7人,同比均持平;建筑装饰装修业发生事故67起,死亡55人,同比上升116.13%和120.00%;房屋建筑工程准备活动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

  3.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151起,死亡117人,同比分别下降22.56%和12.69%。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46起,死亡112人,同比分别下降23.16%和13.18%。

  4.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1人。

  5.其他行业。发生事故37起,死亡38人,同比分别上升42.31%和46.15%。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发生事故15起,死亡15人;房地产业事故6起,死亡7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事故5起,死亡6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事故4起,死亡4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故1起,死亡1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事故1起,死亡1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服务业事故2起,死亡2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事故3起,死亡2人。

  (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1月份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即罗湖区“5·1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持平。

  三、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1月份,各区、各部门针对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反弹趋势,以特殊的状态,特别的措施,坚决压降各类事故,初步扭转事故快速上升势头。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呈现“双下降”,其中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2.14%,环比下降51.28%,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3%,环比下降28.85%。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

  1.商贸制造及道路运输行业事故同比大幅度下降。11月份,商贸制造业事故死亡1人,同比下降85.71%,道路运输业事故死亡9人,同比下降35.71%。

  2.建筑业事故上升幅度减缓,但死亡人数占比依然较大。11月份,建筑业事故死亡5人,环比减少12人,同比上升幅度由240.00%下降至66.67%,但死亡人数仍占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总量的50.00%,其中小散工程事故死亡3人,同比上升50.00%,压降任务依然艰巨。

  3.消防安全不容忽视。11月份,虽然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下降76.61%,但发生龙华区“11·7”废品回收站火灾事故,造成9人受伤,加之受冷空气持续影响,用火、用电、用气剧增,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依然较高,需加大力度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4.道路交通领域需进一步加强事故管控措施。1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7人,同比上升17.39%,环比上升8.00%,死亡人数连续5个月同比下降的势头终止,特别是临近岁末年初,人流、车流、物流增加,应予以高度关注。  

  5.高处坠落为主要事故类型。11月份,高处坠落造成5人死亡,占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总死亡人数的50.00%,其中:建筑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电力供应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

  6.部分区和街道事故反弹明显,需进一步强化事故压降力度。从各类事故情况看:11月份,南山区各类事故死亡3人,同比上升200.00%;福田区各类事故死亡2人,同比上升100.00%;龙岗区各类事故死亡14人,同比上升75.00%;龙华区各类事故死亡5人,同比上升66.67%;大鹏新区各类事故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从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看:11月份,龙岗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同比增加1人;南山区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大鹏新区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从街道事故情况看:11月份,龙岗区龙岗街道各类事故死亡3人,占全市总量的8.11%;宝安区沙井街道,龙岗区布吉、园山街道,龙华区观澜街道,光明区马田街道均死亡2人,分别占全市总量的5.41%。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1.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市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其他城市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严峻性、复杂性;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以废品收购站、三小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城中村出租屋、危化品工厂及车辆、粉尘车间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常态管理、巩固成果;要压实责任、形成合力,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工作合力,全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各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冬春寒冷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单位、场所、部位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严厉打击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力开展事故防范常识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突出加强对务工人员、出租屋业主及住户的宣传引导,提醒相关人群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加强对用火、用电、用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不合格设备,全力防范火灾、触电、燃气泄漏、一氧化碳中毒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3.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在解决制约城市安全发展突出问题和短板、全力推进专项整治、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建立巩固长效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打好年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收官战。要严格落实特别防护期等各项工作举措,查漏补缺,抓细风险辨识、抓实执法检查、抓紧隐患排查整治、抓牢宣传教育培训,以迭代推进,不断改进的思路,提前谋划2019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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