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4日22时左右,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苑新村9号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一名空调安装工人在事故中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龙岗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试行)》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委托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由龙岗区总工会、龙岗公安分局、横岗街道办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龙岗区检察院参加,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华宇益电器维修部成立于2015年10月21日,为个体工商户,维修部地址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新坡塘村12号102,经营者是陈益,合伙人是王成,两人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维修部主要经营的项目是电脑电器维修、空调安装等。
发生事故的私宅为横岗街道龙苑新村9号,402房住户岳玲娟于2016年3月14日请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华宇益电器维修部的老板陈益安装空调,空调安装费用是130元。该工程是陈益负责洽谈和接单。
二、事故经过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6年3月14日16时左右,横岗街道龙苑新村9号402房住户岳玲娟(女,33岁,四川省营山县人)和丈夫王显树(男,34岁,重庆市万州区人)搬回一台旧美的空调,并与一楼横岗华宇益电器维修部老板陈益约定安装空调的事宜。晚上20时30分左右,岳玲娟与王显树一同到横岗华宇益电器维修部请老板陈益安装空调,并谈妥空调安装费用是130元(包含30元高空作业费)。随后陈益和王成(男,25岁,江西省高洲乡人)便来到402房安装空调。安装完室内机后陈益准备安装室外机,由于安装空调室外机需要将窗户的防盗窗打开,于是陈益用一根粗绳一端绑在防盗窗上,粗绳另一端绑在房内床的床脚。陈益站在窗户边上把防盗窗螺丝松开的时候,防盗窗突然往下掉,由于有绳子绑着,防盗窗掉在3楼与4楼之间,而陈益没有系安全绳,则坠落至地面,经送横岗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陈益,男,1988年10月1日生,汉族,广西贺州市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华宇益电器维修部经营者。
(二)善后处理情况
善后赔偿工作正在协商中。
三、事故原因与性质
(一)直接原因
未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具。违反了《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陈益在安装空调过程中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绳,在松开防盗窗螺丝的时候陈益不慎从4楼坠落地面致死。
(二)间接原因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足。空调安装工人兼老板陈益忽视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未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三) 事故性质
经过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未按要求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导致的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死者陈益,自身安全意识薄弱,在高空作业时未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导致事故发生,其应对该起事故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五、预防措施
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律法规意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从根本上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横岗街道龙苑新村“3·14”
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