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0日9时55分许,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园岭北路18号翰华广场1栋1单元5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惩戒和警示作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要求,区安委办决定对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评估,重点对《龙岗平湖瀚华广场1栋1单元“6·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龙岗区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形成评估工作组。工作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人员问询等方式,重点梳理评估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本报告在综合评估工作基础上形成。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深圳市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黄某翔,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罚。经核查,已按时缴纳罚款。
(二)深圳市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某汉,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罚。经核查,已按时缴纳罚款。
(三)深圳市恒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班组长黄某清,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罚。经核查,已按时缴纳罚款。
(四)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陈某,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理。经核查,已对其约谈处理。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深圳市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罚。经核查,已按时缴纳罚款。
(二)深圳市恒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罚。经核查,已按时缴纳罚款。
(三)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理。经核查,已约谈处理并明确后续整改要求。
四、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深圳市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安全管理暴露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一是已立即组织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单位各电梯安装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二是已根据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管理问题,从事故根源出发,找出管理缺陷和产生问题的本质,制定可行有效的管理办法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已立即全面梳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四是已合理配置项目管理人员,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五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动态监督考核机制,设立独立安全督查组,每月抽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确保责任落地。六是已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和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作业场所、工器具、设备类型和安装工法进行培训,并且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进行培训。七是已加强现场的风险辨识和管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消除隐患。经核实,该项目竣工验收,各参建单位已退场。
(二)深圳市恒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安全管理暴露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一是已立即停工进行整改。二是已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教育培训,增强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意识。三是已加强施工工人的管理,加强作业现场的管控,坚决违章作业的行为。四是已充分的认识到事故的偶发性和危害性,提高施工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核实,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各参建单位已退场。
(三)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安全管理暴露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一是已立即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事故警示教育,并且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自查自纠,全面进行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二是已加强监理履职能力建设,严格根据《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监理。三是已加强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四是已严肃处理失职人员,并进行通报教育,确保后续监理人员能够主动跟进问题,具备持续跟进、一抓到底的态度,确保安全监理无死角。经核实,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各参建单位已退场。
五、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区住房和建设局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整改建议,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电梯安装作业安全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联合约谈,强化警示教育。区住房和建设局分别会同平湖街道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召开安全警示会,对项目各参建单位进行约谈,要求全面排查整改隐患,并对项目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再教育及技术再交底。 二是联防联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区住房和建设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加强协同配合,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明确监管要点,共同保障建设工程电梯安全。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整改建议,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协同治理。与住建部门联动,联合印发电梯加装安全纳管通知,实现信息互通与责任落实;通过数据订阅及定期台账,推动施工告知数据共享。二是宣贯培训。线上线下开展11场宣贯会,覆盖4600余人次。联合住建、质安部门通报事故案例,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三是隐患排查。印发专项方案,全面加强限额以下电梯施工监管。2025年以来,检查工地1803个、电梯1924台套,整改问题229项,实现10天内动态清零。2026年起引入第三方机构,已开展专家巡查90次,排查整改隐患143项,有效提升治理能力。
六、存在问题
综合评估情况,本次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事故发生单位针对暴露问题已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取得一定成效。涉事项目虽已竣工验收、参建单位退场,但类似隐蔽工程与流动作业监管难度较大,部分电梯安装施工人员采取隐蔽、流动方式作业,监管人员到场即停工,导致作业环节风险核查不足,监管部门难以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的实时盯防。此外,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缺乏有效监督时,易出现简化作业程序、省略安全防护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加事故风险。
七、工作建议
一是持续深化联防联控。严格落实《深圳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将电梯安装、改造、更换(含拆除)等施工活动全面纳入安全监管,通过信息互通、联合巡查、执法互助,实现工程全链条受控。二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聚焦源头治理,将违章作业、出借资质施工等行为纳入执法重点,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无监护作业等行为实行零容忍、顶格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持续开展宣贯培训。督促电梯安装单位建立培训机制,重点围绕高处作业防护、应急救援操作及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实操培训,在假期、汛期等关键节点加大抽查力度,对培训流于形式的企业依法整改追责,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八、评估意见
经评估认为,各单位均能严格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未发现未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情况。同时,各单位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积极建章立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综上所述,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所规定的责任追究与整改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