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产安全 > 事故调查报告

龙岗区龙岗街道某某大厦“7·15”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发布时间: 2026-01-21
  • 来源: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 浏览次数: -
  • 【字体:     

  2024年7月15日15时10分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某路58号的某大厦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惩戒和警示作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要求,区安委办决定对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评估,重点对《龙岗区龙岗街道某大厦“7·15”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龙岗区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形成评估工作组。工作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人员问询等方式,重点梳理评估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本报告在综合评估工作基础上形成。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杨某,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核查,已于2025年4月7日经人民法院判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陈某,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罚。经核查,未按时缴纳罚款,已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三)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某,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罚。经核查,已按时缴纳罚款。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罚。经核查,已按时缴纳罚款。

  (二)深圳市某电梯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罚。经核查,已按时缴纳罚款。

  四、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安全管理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一是已对外包项目进行复核。并建立外包工程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选择有相应施工资质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商合作。二是已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三是已根据外包项目的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承包单位整改。

  五、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整改建议,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召开警示告诫会。分别于2024年8月15日及12月20日,组织全区电梯维保公司负责人召开电梯安全警示告诫会,邀请市特检院工程师对相关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对电梯安全要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讲解,两次现场会合计260余人次参加。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已落实电梯安全监察职能,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包括联合区安委办组织各街道开展自建房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老旧电梯安全评估,落实电梯维保单位专项检查,杂物电梯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汽车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等。今年以来,共查办电梯类案件120宗,发出监察指令书376份,辖区电梯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三是打通数据共享渠道。与市公共信用中心和区政数局多轮协调,打破数据壁垒,将市局系统内包含电梯安装在内的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相关信息共享至区政数局,每日更新数据,供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订阅获取。四是配合市局研究监管办法。近期,市安委办发文《市安委办关于征求部分业态,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意见的函》,对包括建设工程安装电梯和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在内的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征求意见,我局积极配合市局研究反馈,待相关职责分工明确后,将遵照执行。

  (二)龙岗街道办事处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整改建议,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已对接市监部门,建立台账。二是已联合市监部门开展电梯维保、更换安装的专项整治。三是已形成机制,配合市监部门的日常监管。日常检查中发现电梯安装、维修及更换活动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第一时间向市监部门报告,形成监管合力。

  六、存在问题

  综合评估情况,本次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事故发生单位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已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仍存在部分业主、使用单位对电梯施工安全的关注与监督参与不足,未能形成有效的外部约束。

  七、工作建议

  一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要建立电梯施工信息公示制度,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在小区显著位置及线上平台公示施工资质、方案及安全承诺,并畅通扫码查询、电话举报等监督渠道。二是龙岗街道办事处则应发挥属地优势,通过组织业主代表会、安全宣讲会及搭建社区沟通平台,主动告知安全风险与监督权利,并将电梯施工纳入网格日常巡查范围,协助收集和转报业主意见。三是双方需共同建立“业主反馈-基层转报-部门响应”的联动处置机制,确保外部监督意见能得到及时核查与处理,从而构建起政府监管、企业负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共治格局。

  八、评估意见

  经评估后认为,各单位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