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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坂田某某大厦“8·13”物体打击重伤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发布时间: 2026-01-21
  • 来源: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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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13日20时许,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布龙公路529号某大厦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重伤。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惩戒和警示作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要求,区安委办决定对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评估,重点对《龙岗区坂田马安堂社区某大厦“8·13”物体打击重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龙岗区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形成评估工作组。工作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人员问询等方式,重点梳理评估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本报告在综合评估工作基础上形成。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深圳市某电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潘某,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罚。经核查,已按时缴纳罚款。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深圳市某电梯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对其处罚。经核查,已按时缴纳罚款。

  四、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深圳市某电梯有限公司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一是已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结合具体项目、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针对不同的安全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控措施。二是已加强对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全员受教育,保证作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在辖区内承接的涉事项目已完工,施工人员及设备已撤离现场。 

  五、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街道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整改建议:已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小散工程的管理职责,做好巡查检查工作。一是已立即组织事故警示教育会,要求辖区纳管项目吸取事故教训。二是已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小散工程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已深入剖析事故共性问题,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明确改进方向和重点。四是已对发生过事故的小散工程一律实行提级管控,加大检查频次。五是已加强宣传,提升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六是已加强巡查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

  六、存在问题

  综合评估情况,本次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事故发生单位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已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部分业主和施工方现场管理者的安全意识仍存在缺位,对工人的不安全行为采取放任态度。同时,小散工程普遍具有“点多面广战线长”、现场环境复杂、工人“来去自由”、施工方法随意等固有特点,给有效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

  七、工作建议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通过集中培训、警示约谈、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强化业主、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与“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黑名单”或通报机制,对其默许、放任违章作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与曝光,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创新监管模式,破解建筑施工难题。针对小型建筑施工特点,推行“网格化+信息化”动态管理。依托社区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与信息上报;推广使用简易备案小程序或电子标识二维码,实现工程信息快速登记、安全提示精准推送。探索对零星作业人员实施基础安全培训与身份核验。三是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共管合力。整合街道综合执法、城建管理、应急管理等力量,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与专项整治。建立与住建、应急等上级部门的快速沟通与案件移送机制,对复杂或重大隐患实施联合处置,提升执法威慑力。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深入社区、园区开展接地气的安全宣传活动,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居民和从业人员参与监督,构建“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监督”的群防群治格局。

  八、评估意见

  经评估后认为,各单位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