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11时52分许,龙岗区宝龙街道振业博文雅苑在建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待统计。该事故调查工作已结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惩戒和警示作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市安委办的工作部署要求,区安委办决定对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评估,重点对《龙岗宝龙土石方、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12·20”一般高处坠落受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龙岗区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形成评估工作组。工作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人员问询等方式,重点梳理评估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本报告在综合评估工作基础上形成。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冯某,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对其个人处人民币105325.58元的行政处罚。经核查,已按时缴纳罚款。
2.李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已由项目部根据内部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3.马某,鉴于其在事故中遭受重伤,不予追究其责任。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因本起事故是一起30日内仅1人重伤的事故,参照原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1至2人重伤事故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粤安监函【2015】367号):“对于造成1至2人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一般不对事故发生单位给予罚款处罚”,决定不对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事故责任进行行政罚款处罚。
四、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各参建设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防范整改措施。
事故发生后,街道开展警示教育会,并集中开展2024年预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共计巡查在建工地617场次,发现高坠类隐患79条,已全部督促整改。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高处作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部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不足,且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导致作业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在作业过程中为求便捷违规操作。目前安全监管手段相对落后,主要依靠现场检查,缺乏信息化、智能化的监管手段,难以实现对高处作业的实时动态监管,建议后续检查过程中对重点区域可以采取调用监控视频的方式开展回溯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事后追责。
六、评估意见
经评估后认为,各单位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