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0日19时30分许,龙岗区龙城街道京基智慧科园在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事故调查工作,已2023年2月24日结案。
为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 号)及《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2021年修订版)等,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因此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对《中建四局深圳实业有限公司“12·10”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评估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龙岗区安委办牵头有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对中建四局深圳实业有限公司“12·10”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开展总结评估工作。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事发区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履行监管职责,以及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发地龙岗区安委办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及公司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总承包(大项目)事业部总经理韩某华,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龙岗)应急罚〔2023〕216 号,已缴纳罚款252350.14元;
2. 中建四局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某,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龙岗)应急罚〔2023〕213号,已缴纳罚款235593.35元。
3.中建四局深圳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执行经理唐某,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龙岗)应急罚〔2023〕217号,已缴纳罚款102257.99元。
4.中建四局深圳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安全总监陈某林、深圳市瑞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员周某林。市住房建设局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已立案进行处罚。
5.陈某林、周某林,建议由龙岗区公安分局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已立案立案调查。
6.深圳市振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总监代某雯,市住房建设局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已立案进行处罚。
7.深圳市瑞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市住房建设局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已立案进行处罚。
8.深圳市碧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住房建设局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已立案进行处罚。
9.中建四局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岗)应急罚〔2023〕209号,已缴纳罚款1600000元;
(四)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深圳市碧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对所有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未报先建或是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情况。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立即补办施工许可证,合法合规的组织工程建设。已组织项目各参建单位召开事故通报会,要求各参建单位立即组织召开全员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并以事故为抓手,加大对各参建单位的检查和考核力度,优胜劣汰,努力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
2.深圳市振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已完善细化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已加强监理人员的责任制考核,调动监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已加强项目监理巡查力度,特别是涉及危险作业、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危险设备的施工,发现问题绝不手软,坚决落实监理审、查、停、报的四项基本原则。已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项目的管理规定,特别是临时性、阶段性的管理规定。已督促各施工单位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学习。已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并主动向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中建四局深圳实业有限公司已深刻汲取本次事故教训,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及所有在建项目相关人员召开事故警示会,认真梳理项目各项制度,并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的管理规定,特别是临时性、阶段性的管理规定,要通知到人,落实到岗。已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坚决杜绝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走流程、走过场,针对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工种制定不同教育培训的内容,培训内容即要全面、又要有针对性并符合施工条件,使其受教育人员熟练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技能。已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积极和劳务班组沟通,及时掌握施工内容、地点、时间、人员等信息,确保施工过程属于受控状态。已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大风险识别预控和隐患的排查治理的力度,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场所,逐一排查、逐一建档、逐一整治、逐一验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按规定立即停工、停产、撤人,使安全检查工作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已加大项目部管理人员夜间施工安全检查力度,结合施工进度制定夜间施工巡查计划,对夜间施工的区域、施工人员、施工环境、施工机械、施工工具、施工内容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并现场告知作业风险及防范措施。已进一步加强对劳务队伍人员的管控,督促其严格落实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过程中需要临时拆除的防护设施要及时恢复,同时要做好临时拆除防护设施后的安全防护工作。已立即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培训,确保人员严格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贴合施工现场实际有效指导救援,切实提高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已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依据,明确事故上报时限、内容、职责,保护好现场的证据、资料,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伪造事故现场、破坏事故现场等违法行为。
4.深圳市瑞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严格落实项目的管理规定,加强对劳务工人的管理,督促劳务工人将每项管理规定做实做细,对作业过程中需要临时拆除的防护设施要及时恢复,已确保劳务工人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要熟知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工作内容的风险和隐患,熟练地掌握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坚决杜绝劳务工人冒险作业、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的危险行为。
5.市住房建设局已对管辖的报建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叫停,建立整治台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已对黄阁坑工业区南片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重点督导,加大督查检查频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已检查过程中,加大对危险作业管理、危险区域、危险部位防护设施的检查力度,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已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制度的宣传力度,组织专项培训,说清未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从根本上打消企业、个人侥幸、逃避责任的心理。已要求涉事单位“回炉”学习,按照事故“回头看”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建议,学习该事故案例,确保从业人员真正的吸取事故教训入脑入心,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各有关单位要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一是高度关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制定防触电、防坍塌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措施;二是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严格落实每日施工作业前隐患排查;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规范分包劳务单位用工管理,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四是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