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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泉标识有限公司“8·2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评估报告

  2022年8月28日15时40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新雪社区上雪科技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100 万元人民币(不含事故处罚)。该事故调查工作,已2023年1月6日结案。

  为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 号)及《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2021年修订版)等;结合龙岗区人民政府2023年1月6日的批复,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因此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深圳市海泉标识有限公司“8·2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2年8月28日8时许,文某、石某、万某、杨某以及升降车到达作业现场,文某排石某、万某到门楼钢结构上传递工具和部分做好的招牌字笔画,文某和杨某在升降车上拼装招牌字,上午拼装完“龙岗创新工”5个招牌字后,文某、石某、万某、杨某和升降车司机午休。15时许,文某在门楼下方疏解交通,杨某、万某在升降车上拼装招牌字,石某一人到门楼上传递传递工具和招牌字笔画。15时20分许,杨某、万某拼装“业”字,告诉石某把业字的两撇递给他们,稍后杨某、万某听到石某叫声,同时文某看到石某踩破广告布从门楼钢结构下方的金属方通间隙处坠落地面。(坠落高度 12 米)。

  (二)事故处置及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文某发现坠落地面的石元建头部流血,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5时27分许,急救车到场后,急救医生立即对石某进行抢救。15时31分许,石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文武得知石某死亡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人民币,主要是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抚养费、丧葬费等费用,该起事故善后赔偿工作已妥善处理。

  (三)事故涉及单位情况

  1.发包单位: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承包人:卢某;

  安装单位:深圳市某标识有限公司。

  二、评估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龙岗区安委办牵头有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对深圳市海泉标识有限公司“8·2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开展总结评估工作。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事发区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履行监管职责,以及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发地龙岗区安委办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卢某,承包人,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岗)应急罚〔2023〕96 号,已缴纳罚款 1000 元;

  2.陈某,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经理,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岗)应急罚〔2023〕95 号,已缴纳罚款 1000 元;

  3.文某,深圳市某标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发函移交给龙岗区公安分局处理。目前龙岗区公安分局立案中(文某取保候审中)。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岗)应急罚〔2023〕94号,已缴纳罚款2万元;

  2.深圳市某标识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岗)应急罚〔2023〕98号,深圳市海泉标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文某申请免于缴纳罚款的诉求,经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因被处罚主体深圳市海泉标识有限公司为文某个人独资成立,其个人经营,因文某个人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且已核实文某个人家庭生活困难,一致同意深圳市海泉标识有限公司申请免于缴纳罚款的申请。

  (四)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 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已深刻反思事故原因,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事故教训入脑入心。同时该公司加强《施工合同》和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管理,组织完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目前该项目工程已完工。

  2. 深圳市某标识有限公司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开加强施工或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配备专人负责施工或者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纠正施工作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风险应及时停工。目前该项目工程已完工。

  (五)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坂田街道办事处、新雪社区工作站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在事故现场组织召开现场会,对物业、施工单位、高处作业人员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警示并通报事故情况、全面剖析事故原因,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同时召开辖区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安全生产会议,督促施工单位负责人、业主落实主体责任,社区落实巡查机制,做到不漏管,不缺管,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场所进行严厉的控停措施,并纳入监管黑名单,对情节严重的严格执法,将严查、严管、严格执法确保本社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施工,平稳可控。

  (六)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涉事工程项目已竣工交付,各有关单位要吸取此次事故教训,高度关注小散工程和零星备案情况作业过程中登高攀爬、临时用电、外墙作业和吊篮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每日施工作业前隐患排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规范分包劳务单位用工管理,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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