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1日17时24分许,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嘉城路一巷5号自建房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5万元。该事故调查工作,已2023年5月19日结案。
为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事故结案后,龙岗区安委办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粤安办〔2023〕122号)有关要求,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因此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深圳市东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2·29”一般车辆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评估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龙岗区安委办牵头有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对深圳市东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2•29”一般车辆伤害死亡事故开展总结评估工作。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事发区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履行监管职责,以及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发地龙岗区安委办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深圳市东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某,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岗)应急罚〔2023〕390 号,已缴纳罚款 31680元;
2.深圳市东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装载机司机杨某,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深圳市东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岗)应急罚〔2023〕389 号,已缴纳罚款35万元;
(四)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深圳市东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吸取事故教训,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已迅速组织召开全体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把血的教训转变为认识的触动,并已全面了解认清管理现状,认真做好装载机的安全管理工作,已有效教育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装载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已严格装载机作业的过程监管,从制度管理、技术控制、操作规范、应急处置、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管控,形成覆盖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网络。
(二)区住建部门已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外包服务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巡查力度,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查阅合同、生产资料、生产场地等情况,已摸清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的实际情况,已认真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设备类型、生产场地等共性的问题,已制定有针对性检查方案,分类管理检查。已在检查过程中严格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通过行政处罚,增加打击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持续有效、有力传达上级系列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市、区系列施工安全整治行动部署,建立完善区街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通过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的方式,集中整治事故暴露出现场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持续高频、高压开展监督执法,加强标准化制度建设通过程序标准化,促进执法规范化,采取多种形式严格监督执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站级检查、节假日巡查”等多种执法方式相结合,最大限度的打击和惩处责任主体存在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巩固监督成效;三是持续交叉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工作。采用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时刻对在建工程安全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提升工程施工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