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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园山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5”一般触电死亡事故评估报告

  2023年6月5日18时15分许,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大康路220号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不含事故处罚)。该事故调查工作已2023年12月30日结案。

  为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 号)及《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2021年修订版)等;结合龙岗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30日的批复,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因此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对《龙岗园山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5”一般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3年6月5日14时30分许,佛山市南海区维坚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经营者麦某组织谭某、陈某等工人到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洗砂线设备安装工作。麦某安排谭某、陈某为一组,谭某负责电焊作业,陈某辅助谭某作业。谭某、陈某先在压力机附近的传送带旁安装水管,将水管摆好后到传送带旁的楼顶进行电焊作业,在楼顶电焊作业结束后又到传送带焊接传送带的金属骨架。18时许,陈某开始收拾工具搬到仓库准备收工,此时谭某也手拿焊钳停止作业。18时15分许,陈某从仓库回到传送带位置时发现,谭某仰卧在传送带下方,手握焊钳,焊钳贴在谭某的胸口上,胸口处有伤痕。

  (二)事故处置及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陈某跑过去呼叫谭某,谭某无反应,陈某看见焊钳贴在谭某的胸口上,便将焊钳从谭某的身体上拖开,同时呼叫其他工友,工友过来后将谭某从传送带下拖出,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并将情况电话报告给麦某,麦某接到电话后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并通知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排车辆将谭某送往龙岗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谭某送往龙岗第三人民医院后,陈某关闭了焊机的电源箱电源。19时33分许,龙岗第三人民医院宣布谭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人民币,主要是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

  (三)事故涉及单位情况

  1.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4日;法定代表人:林子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0134964B;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大康路220号深茂水泥厂综合大楼;经营范围:建筑垃圾处理、生产建筑垃圾的再生产品等,取得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备案证明。

  2.佛山市南海区维坚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成立于2022年3月14日;经营者:麦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MA7LBMKL8B;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狮岭黎东村(321)国道岭西路口(旧村委边)黎要欢商铺自编1号(住所申报);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等。

  二、评估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龙岗区安委办牵头有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对龙岗园山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5”一般触电死亡事故开展总结评估工作。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事发区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履行监管职责,以及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发地龙岗区安委办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林某,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岗)应急罚〔2024〕94号,罚款24000元。林某已缴纳罚款。

  2.吕某,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岗)应急罚〔2024〕96号,罚款2630元。吕伟已缴纳罚款。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岗)应急罚〔2024〕93号,罚款30万元。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

  2.佛山市南海区维坚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立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岗)应急罚〔2024〕85号,罚款2万元。佛山市南海区维坚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已缴纳罚款。

  (四)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深圳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迅速组织召开全体员工大会,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加强完善责任制考核落实工作,定期进行责任制考核,保证全员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教培训,特别是作业前教育培训和交底,必须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掌握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防范措施;强化过程管控,严格执行和落实规章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许可证签发管理制度。签发许可证前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辨识作业地点的环境、人员行为、设备设施的危险因素,做出科学分析,评定风险等级,做到情况清,风险明,从制度管理、技术控制、操作规范、应急处置、安全交底等方面进行管控,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控;针对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作业工具、过程控制、作业环境、人员素质、管理体系等环节开展全面排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改工作,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五落实”;加强外包队伍管理,签订好《安全管理协议》,特别是外包队伍的危险作业管理。目前已完成。

  2.佛山市南海区维坚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认真执行厂区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根据进场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施工工作,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工具及辅助设备的要求积极和厂区进行沟通协调,作业前加强对作业工具及辅助设备安全检查,保证作业工具及辅助设备安全性能良好;对于危险作业安排具备监护能力、熟悉作业现场和环境的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目前已完成。

  (五)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加强综合利用企业的安全分类管理工作,对综合利用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加强龙岗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安全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龙岗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各类作业活动和外包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提升企业发现隐患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加强对已消纳备案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巡查执法力度,对巡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处理、执法;加大事故案例宣传警示力度,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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