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6日12时56分许,在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平龙东路258号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共51196.43元,事故评估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惩戒和警示作用,我街道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认真开展事故“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陈某,广东省鑫禧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管理职责,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其个人做出人民币2390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广东省鑫禧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之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