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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深圳市鹏翔电气有限公司“10·15”物体打击死亡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2022年10月15日16时50分许,龙岗区宝龙街道中广核工程大厦A栋地下室负一层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我局已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直报系统,并成立事故调查组立案调查。

  经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该起事故是此次事故是因颜万威由于机体内潜在性疾病(重症冠心病)急性发作及胸部闭合性损伤,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排除因机械性窒息所致的死亡,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事故核销程序规定,我局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龙岗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彭国华,地址:龙岗区愉龙路30号407室,电话:0755-28949722)。

  附件:《深圳市鹏翔电气有限公司“10·15”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

  • 深圳市鹏翔电气有限公司“10·15”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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