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第四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推荐评选开始啦!
首先来点干货——奖金!!!
本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设10个名额,评选结果公布后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牌匾,并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税后)。
“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标准是怎样滴?
具有我市户籍或我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5年内(2013年后毕业)的毕业生及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自主创业一年以上(即2016年6月15日之前注册,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的创业者,且本人为商事立户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参股股东。我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可突破此项规定。
2、在创业过程中贯彻新理念、从事新产业、实施新方法、采用新技术等,使创业实体实现新发展、获得新突破、产生新效益。
3、创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
4、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最终获奖者须提供2016年度纳税证明)。
5、创业实体注册地应在龙岗区。创业过程中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户籍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者优先。
重要提醒:
曾荣获前三届(2013-2015年)“龙岗区创新创业先锋人物”称号者,不可参与本届评选哦!
看到这里,
你是不是急不可耐地想要推荐别人报名
或者来个毛遂自荐呢?
以下这些流程你要关注啦!
1问:如何报名啊?需要准备啥资料?
答:报名参选者填报《深圳市龙岗区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推荐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格式见附件,需附个人免冠近照)一式三份,连同个人基本资料及证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已获奖证书、奖章、荣誉、专利等)原件,一并提交至各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共事务中心进行初核。(报名日期截止到2017年6月15日。)
各街道当场查验报名者资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1份,在符合条件者的《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后,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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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采取什么方式评选出本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
答:今年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新组织第三方机构邀请创业导师,通过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创业者风采展示等方式,评选出本届创新创业先锋人物。(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前)
当然,为确保评选公开公正,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还将提请区人力资源局办公会议审定创新创业先锋人物评选结果,并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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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获得创新创业先锋人物称号有何好处呀?
答:除了对获奖者颁发证书、牌匾以及5万元奖励外,区人力资源局还会编制《龙岗区创新创业先锋人物风采汇编》,牵头录制创业足迹“微电影”和“小视频”,通过各类媒体对创业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提升你的名气哦。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区人力资源局还会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创业优惠政策扶持等一系列优惠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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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想要提交材料进行参选,可各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共事务中心如何联系呢?
答:请看以下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