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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市、区环保部门开展淡水河、石马河流域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深莞惠(3+2)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深莞惠三市环保执法部门于6月29-30日联合开展淡水河、石马河流域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邀请河源、汕尾两市环保局各2个环境监察分局领导或执法人员参与和监督。市支队组织了龙岗区环境监察大队、龙华新区环境监察大队、坪山新区环境监察大队、市东深水源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参加联合检查行动。
  联合检查行动中淡水河流域检查工作由市支队曾庆郁副支队长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石马河流域检查工作由市东深水源办王仕宁副主任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现场监测人员24,行动分12个检查组、采取联合检查的形式,对石马河流域深莞交界插花地和重点监管污染源(包括电镀、线路板、表面氧化、印染、养殖等行业污染源)的检查。对淡水河流域深惠交界插花地和重点监管污染源的检查;对丁山河、黄沙河多次断面超标受纳范围内的污染源的检查;对坪山河的超标入河口的溯源排查。  
  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完成。对现场发现存在的问题将分别由市支队和东深水源办通报给深莞惠环境监察机构,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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