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安委办接到接到安全生产举报系统转来群众投诉,反映你街道:一、宝龙小区二巷9-1旁居民楼旁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换电柜,换电柜直接紧邻居民楼墙体安装,未设置防护棚等防护设施,且换电柜周边未配备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等任何消防器材且未采取防火分隔,存在安全隐患;二、宝龙小区五巷1-6居民楼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同样紧邻居民楼设置,充电桩区域未配置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器材且未采取防火分隔,缺乏火灾初期处置条件,存在安全隐患;请贵办迅速组织核查,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回复内容:
龙岗街道收到龙岗区安委办的《转办函》(深龙安办转〔2026〕14号)后,关于投诉宝龙小区二巷9-1、五巷1-6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办组织工作人员于1月26日前往现场核查。1、关于宝龙小区二巷9-1换电柜的安全隐患问题。经查投诉属实,已责令负责人于2月2日前将换电柜搬离。2、关于宝龙小区五巷1-6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安全隐患问题。经查投诉属实,已责令负责人于2月2日前增设灭火器。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定期进行巡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