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安委办接到市民来电举报,反映南湾街道一、南岭社区龙山工业区6号A栋2楼“苏氏文化有限公司”,该单位易燃化学品未放入防爆柜,机器设备无保养记录和防护罩,安全出口无应急指示灯,存在安全隐患;二、南岭社区龙山工业区6号3楼“博缘堂字画有限公司”该单位机器设备无保养记录和操作规程,使用矿泉水水瓶装化学品,未放入防爆柜,存在安全隐患。请南湾街道办迅速组织核查,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回复内容:
南湾街道办于9月4日收到龙岗区安委办的《转办函》(深龙安办转〔2024〕460号)后,南湾街道办高度重视并安排人员进行核查,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南岭社区龙山工业区6号A栋2楼“苏氏文化有限公司”,该单位易燃化学品未放入防爆柜,机器设备无保养记录和防护罩,安全出口无应急指示灯,上述隐患属实,我办工作人员督促该单位负责人进行整改,截至9月12日,该单位已对上述隐患完成整改;
二、南岭社区龙山工业区6号3楼“博缘堂字画有限公司”, 该单位机器设备无保养记录和操作规程,使用矿泉水水瓶装化学品,未放入防爆柜,上述隐患属实,我办工作人员督促该单位负责人进行整改,截至9月12日,该单位已对上述隐患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