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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田街道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应急抢险预案

  为了提高应对地质灾害的工作水平,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深圳市2012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策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协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面建成突发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使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四、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坂田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我街道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工作水平。

  (一)纪工委、党工委(办事处)办、宣传部、城建办、维稳及综治办、武装部、安监办、经科办、应急指挥中心、农林水服务中心、旧改办、建管办、坂田市监所、坂田派出所、宝岗派出所、布吉供电所、坂雪岗供水分公司、各社区工作站及居民小组等部门为坂田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曾子伦(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罗寿成(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李子才(党工委副书记、维稳及综治办主任)

  文 光(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武新宁(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洪 铣(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张旭光(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 忠(党工委委员、规划土地监察队队长)

  丁贵平(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万小燕 纪工委副书记

  刘 庆 党工委(办事处)办主任

  凌小梅 街道财政办主任

  肖朝阳 宣传部副部长

  黄树阳 城建办主任

  黄运才 维稳及综治办副主任

  杨铁刚 武装部副部长

  郭志坚 安监办主任

  邱少雄 经科办负责人

  钟苑雄 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利伟忠 农林水服务中心主任

  梁文兵 街道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

  连永京 旧改办负责人

  黄锐锋 建管办负责人

  林育辉 坂田市场监督管理所

  周立群 坂田派出所所长

  袁 良 宝岗派出所所长

  何峥嵘 坂田交警中队中队长

  许国敏 坂田卫生监督所所长

  宋泽华 布吉供电所所长

  陈平坚 坂雪岗供水分公司经理

  各社区工作站站长及居民小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建办(二办401室),办公室主任由黄树阳兼任。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89586999,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电话:89586421、89586222;传真:89586401。各社区工作站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根据本预案制订本辖区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应急预案。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职责

  1.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应急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向区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协调各应急工作组按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地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牵头单位:街道武装部、城建办。

  责任单位:街道综治办、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坂田派出所、宝岗派出所、安监办、应急指挥中心、农林水服务中心、布吉供电所、坂雪岗供水分公司等部门。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受灾人员,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及抢险物资的供应点,做好抢险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对已发生的灾害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抢救抢修,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组织专业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排除险情。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牵头单位:城建办。

  责任单位:安监办、农林水服务中心、旧改办、建管办。

  主要职责: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有关专业部门进行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措施的建议,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

  4.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牵头单位:坂田卫生监督所。

  主要职责:指挥协调坂田医院、雪象医院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组

  牵头单位:坂田派出所、宝岗派出所、坂田交警中队。

  责任单位:武装部、街道综治办、应急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维护社会治安、迅速疏散群众,保障交通干线安全,打击各种违法活动。

  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办。

  责任单位:街道财政办、街道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7.信息报送和调查处理组

  牵头单位:党工委(办事处)办。

  责任单位:宣传部、街道城建办等部门。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及时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并将险情应急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重点防范期

  每年汛期(4月-10月)是我街道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的重点防范期。

  六、地质灾害、危险边坡应急抢险工作内容

  (一)加强动态监控。由城建办会同各社区工作站、居民小组等部门(单位)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的动态监控,发现险情或新隐患及时处置。

  (二)加强台风暴雨期间的巡查工作。收到台风、暴雨警报后,立即启动台风、暴雨期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排查应急预案。街道主管领导、挂点领导、跟班部门要第一时间到各社区工作站、居民小组对危险边坡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各社区工作站、居民小组对每一处危险边坡都要实行责任管理,落实每一处的具体责任人,组织专人巡查、看守。

  (三)拆除危险范围内的乱搭建及违法建筑,清理暂住人员。对地质灾害、危险边坡影响范围内的乱搭建和违法建筑一律拆除,并彻底清理暂住人员。此项工作由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执法队、安监办和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负责,各社区工作站、居民小组及相关责任单位配合。

  (四)清理整顿危险范围内的经营性场所。对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危险范围内的经营性场所一律强制停业,无牌无证的坚决取缔,证照齐全的实行强制性撤离。此项工作由所在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负责,街道执法队、社区工作站、居民小组配合。

  (五)实行停水、停电。对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危险范围内的工厂、企业、私人住宅一律停水停电,限期撤离人员,此项工作由经科办协调,布吉供电所、坂雪岗供水公司、各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小组配合。

  (六)开展临时应急抢险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需及时治理的危险边坡,由城建办牵头,开展拉警戒线、设置警示牌、安排保安值守、聘请专家技术指导、租用及购买抢险工程物资等临时应急抢险工作。

  (七)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建档工作。对已完成的应急抢险工作,由城建办负责拍照建档工作,并配合上级单位做好相关的报送工作。

  (八)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宣传部要协助城建办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科普画廊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地质灾害、危险边坡应急抢险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属地管理。各社区工作站是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隐患巡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居民小组、小区管理处、工业区管理处是直接责任人,对普查和巡查中发现的每一处危险边坡,各社区工作站和各居民小组要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在汛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值班,相关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二)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各社区工作站、居民小组要成立工作小组对自己的属地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巡查登记工作,认真如实填写巡查登记表,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送街道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三)依法治理,严格管理。对地质灾害点和危险边坡实行科学管理,按法定程序进行治理。各部门要不断规范工程管理活动,各建设单位要按标准进行应急抢险施工,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四)相互沟通,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做到既分工明确,又互相支持,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收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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