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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以案释法——龙岗区横岗街道赖某非医师行医案

  案情:

  2020年1月27日监督员接群众举报称保安社区坳背居民小组有一非法牙科诊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通过多方了解,这名非法行医者警惕性非常高,由于该非法行医者只接诊熟人,掌握非法行医者行医规律后,2020年2月2日晚一名监督员假装患者打电话给非法行医者预约就诊,其进入该黑诊所后,监督员随后进入该黑诊所调查,现场摆放有牙床、牙科模具、口腔器械等,墙上还张贴着有关口腔治疗的宣传画册,垃圾桶内有使用过的口腔模具和手套等医疗废物。赖某辨称其口腔治疗技术是祖传的,仅为亲戚朋友治疗牙齿。经调查核实,该地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赖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开展口腔诊疗活动。2020年4月22日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对赖某非医师行医行为作出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及没收口腔器械的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当事人赖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口腔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从重处罚,给予1、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2、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口腔器械6公斤、CX500口腔风机1台;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解析:

  在新冠疫情防控关口,由于口腔类“黑诊所”的相关诊疗操作容易产生大量的气溶胶飞沫,更易造成疫情扩散,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监督员根据群众投诉内容,与网格管理中心沟通,核实到该片区确实存在非法行医窝点,以最快的速度锁定非法行医地址。监督员多次巡查发现,该黑诊所非常隐蔽,没有招牌标识,只做熟人生意,且均是晚上营业,通过了解赖某行医的规律后,2020年2月2日晚监督员假装患者打电话给赖某,赖某开门接诊才一举查处该黑诊所。

  由于非法行医者流动性大,在查处后,非法行医者大多搬离行医窝点,拒绝接听电话,导致处罚文书送达困难。2020年3月4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时赖某拒绝签收,留置送达后,赖某知悉拟处罚内容。2020年4月22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监督员多次电话联系赖某,但赖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出现,邮寄到其指定地址拒收邮件,监督员以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告知赖某相关处罚内容及救济途径。在监督员长期劝说下,赖某最后还是到横岗卫生监督分所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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