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龙岗区企业安全管理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从突击式、运动型向常态化、日常化的转变,自2010年底以来,龙岗区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中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同时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管理全面达标。截至目前,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成效明显,全区已有1146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了达标验收。
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是指对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和盈利性公众聚集场所按照其固有危险性和风险控制能力进行分级分类。对于危险性较大、风险控制能力较差的生产经营单位,龙岗区安监局会将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这一举措不仅能有效地突出监管重点,提高执法效率,还对进一步推进构建全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起到了显著作用。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为进一步巩固全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业已取得的成效,针对达标企业开展认真细致的查缺补漏工作,今年2月以来,龙岗区安监局成立了3个验收工作复查小组,对前期验收的1146家达标企业展开“回头看”督查行动,对于企业分类分级验收达标后放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导致事故多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坚决取消达标企业资格,没收达标证书,进行停产整顿。截至2月底,共完成98家达标企业复查工作,期间,吊销达标证书企业10家,并对改变安全生产状况严重的其中4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