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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龙岗区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深龙安办通〔2015〕52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各位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我办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征求各相关单位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意见,于1013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书面意见传真至28937111或送至龙岗海关大厦东座151501室。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龙岗区安委办

                             2015年10月8

(联系人:刘利华,电话:28949207,传真:28937111

 

 

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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