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安办通〔2015〕52号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各位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我办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征求各相关单位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意见,于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书面意见传真至28937111或送至龙岗海关大厦东座15楼1501室。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龙岗区安委办
2015年10月8日
(联系人:刘利华,电话:28949207,传真:2893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