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如珊、王俊荣代表:
《关于支持布吉街道敬老院加快转型升级以提升普惠养老服务的建议》(第20260027号)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区委编办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办理的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收到建议后,我局迅速组织专题研究,局领导多次带队赴布吉街道敬老院实地调研,会同布吉街道办事处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机构运营现状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对代表提出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多种运营模式进行了探索,并结合区委编办的专业意见,形成了当前阶段的办理意见。
二、关于“公建公营”模式的调研情况
2025年11月13日,我局向区委编办报送《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关于分别设立布吉敬老院、横岗敬老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请示》,就设立事业单位问题进行过深入沟通。区委编办复函指出:“鉴于登记设立公办养老机构事业单位与近期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清理规范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的工作精神相悖,不符合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建议考虑其他途径解决”。同时,区委编办在人大建议的会办意见中也指出,“在我区现有财政背景下,“公建公营”模式(即新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非最佳选择”
三、关于“公建联营”模式的调研情况
代表建议中提出将敬老院挂靠至龙岗区福利中心,设立“龙岗区福利中心布吉分院”。经我局与区福利中心综合评估,该方案存在以下困难:一是敬老院现有管理体制、财务体系与区福利中心差异较大,短期内难以实现有效对接;二是区福利中心现有管理团队及人力资源已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无法兼顾分院的独立运营与规范化管理需求。因此,“公建联营”方案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四、关于“公建民营”模式的调研情况
近年来国家倡导推广“公建民营”模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扩大优质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区委编办也建议“布吉街道敬老院参考‘公建民营’这一主流运行模式,通过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运营养老机构,以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减少政府运营投入,同时保障养老事业的公益属性(如可在协议中约定优先兜底保障对象),切实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3月4日,我局与布吉街道、布吉敬老院相关负责同志到市内本土养老服务企业调研,同时探索布吉敬老院“公建民营”模式的可行性。调研组先后实地走访厚德世家集团晚晴苑养护院、民治街道民强社区长者服务站、深圳市新现代社会服务集团福安养老事业发展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深入察看各机构运营管理、服务开展、特色养老模式打造等实际情况,听取“公建民营”模式相关情况汇报。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布吉街道结合实际研究敬老院运营模式转型工作,将统筹考虑多方因素,稳妥审慎确定转型路径。由于敬老院运营模式转型涉及机构性质认定、资产处置、人员安置、财政保障等多方面因素,需由布吉街道办事处提出具体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我局将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在转型方向尚未最终确定前,我局将会同布吉街道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兜底保障不弱化、服务质量有提升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进相关工作。
衷心感谢两位代表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继续跟进推动布吉街道敬老院转型升级工作,确保人大建议办理取得实效。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