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工作的简要情况
(一)办理总件数12件,具体为:
区人大代表建议6件(含主办件1件、会办件5件);
区政协提案6件(含主办件1件、会办件5件)。
(二)按时办理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件数6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按时办理答复区政协提案件数6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分局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局长任组长,情报指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统筹部署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情报指挥中心公共关系室,由情报指挥中心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开展。
各承办单位加强与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切实抓好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工作,把“三见面”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在的区域,具体划分到各派出所,做到责任到人,常态化走访。
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能马上解决的、能直接采纳的建议、提案,及时解决、及时采纳;对不能立刻解决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带有方向性、探索性的建议,梳理、细化、吸纳、融入到具体的政策中去;对针对性很强可以直接和相关政策对接的建议、提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对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的建议、提案,详细说明原因。
在主办件中,我局作为主办单位充分履行主体部门责任制,积极主动协调会办单位共同做好办理工作,并汇总会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答复;在会办件中,我局作为会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办理涉及的工作,及时将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
三、办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
2025年,龙岗公安分局作为主办单位,按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件,满意率100%。其中,对于《关于加强龙岗区大型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的提案》(第20250134号),我局开展了下列工作:
分局高度重视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强化事前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事中的安全管理及事后的总结提升,全面确保每批活动安全有序举办。2024年至今,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工作全部实现安全无事故。关于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开展工作如下:
(一)关于“强化对大型活动承办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督导检查与整改,全力提升此类场地、场馆的安全防范能力”,分局多次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大运中心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完善各项安防设施,在场馆主要出入口加装防车辆冲撞设施。
(二)关于“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每次活动开始前,分局都会督促活动方利用大屏反复播放反诈宣传等视频,同时在场馆外人流密集地段设置高音喇叭反复播放,提醒群众注意保护财产安全。
(三)关于“提升大型活动场地、场馆内部及周边临近区域的智慧化监控能力,对人流、车流进行实时监控”,分局已督促场馆管理方开展视频补盲,对公共区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散场时实行人、车分流,避免交叉。
(四)关于“加强大型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安排充足的人员和装备在活动区域及周边值守待命”,每次活动分局均会部署充足警力携带处突装备在现场待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四、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局将进一步抓实抓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办好每一件主办件和会办件,运用多种方式联络代表和委员,全面收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代表、委员的批评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事事抓落实”。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为契机,推动龙岗公安工作稳步发展、再上新台阶。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