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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4014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李军强委员:

  您好!

  您在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抓住重点、夯实基础、保证质量,全面落实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的建议》(第2024014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办理。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龙岗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您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为我局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以及龙岗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启发和帮助。现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并汇总梳理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办理意见,形成书面答复,具体如下:

  龙岗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近年来,用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擦亮“生态文明示范区”和“两山”国字新招牌,参加COP28“中国角”深圳专场活动,低碳产品国际“出圈”。开拓改革示范新领域,率先发布企业碳标识评价“五个一”服务体系,助力企业腾飞。稳步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4.8%,臭氧评价浓度141微克/立方米,全区优良河长比例上升至69.6%,同比提升12.7个百分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率先推出生态环境领域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发展18条,全国率先开展东江流域企业环保合规体系建设,完成龙岗区首个区域环评发布实施。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宣教,发布龙岗“两山”地图并首启“龙岗生态号”大巴小手牵大手环保公众参与活动。

  一、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建议一“重视科学决策,落实有关要求”方面

  一是将生态环境工作纳入重大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制度。2023年,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区编印了《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全流程指引》,梳理和明晰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点内容,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一并纳入。同时,在区绩效考核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标已对各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考核,进一步强调严格履行程序的刚性。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每年制定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经查,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后续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做好程序履行工作。

  二是要重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日常决策和工作执行中。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区领导班子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不断深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区委、区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每年的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均有美丽中国建设相关任务,其中2024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设置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区典范”任务大项,明确了厚植绿美龙岗生态本底、全面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三方面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关于“抓住重点,确保管理效果”方面

  近年来,我区不懈探索绿色生态发展路径,形成了以企业环保合规建设促进流域生态保护的创新举措,抓住监管主体,企业环保合规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构建环保合规制度体系。2022年我区已率先构建环保合规指标体系,全面强化企业合规的法律保障,推出了生态环保行政执法自由裁量事项清单,建立了企业环保合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督促企业全面提升总体守法水平,较好地将美丽中国建设要求融入企业决策的制度体系。

  二是组建环保合规专家库。我区积极发挥政府主导、引导、综合协调、资源整合等优势,组建涵盖大学教授、律师、行业专家等成员的区级环保合规专家库,扎实提供专业支撑和技术服务,通过专家专业评价和认证企业环保合规管理,巩固企业环保合规管理成果。优化环保合规指标,制作企业环保合规指导文件和指导视频,降低环保合规指标体系适用门槛,权威开展龙岗区企业环保合规管理评审工作,为重大生态环保合规评估提供司法资源保障,提高决策科学性。

  三是打造企业环保合规示范基地。注重统筹兼顾、分步推进,发挥企业标杆作用,从企业“愿做、会做、做好”三方面着力,聚焦重点行业,积极引导企业申请环保合规评审,打造了一批企业环保合规示范基地。关注重点事项,联合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在开展拟上市企业合规建设时重点关注环保合规建设,通过企业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推动环保合规建设从特定领域覆盖到全区各行业,夯实龙岗环境管理基础。

  四是组织环保合规核查评估。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对企业落实美丽中国建设要求情况开展考核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是否采取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是否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企业的环保管理能力和水平是否明显增强等,对全区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核查评估,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推动企业自觉将“环保合规”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员参与氛围”方面

  我区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教工作,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意识,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一是每年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等生态环境主题活动。2023年在六五环境日活动上,联合社会各界代表录制《让中国更美丽》MV凝聚环保力量,举办全市首个生态文明主题无人机点亮夜空行动,开展粤港澳青少年骑行及citywalk生态研学活动,发布生态龙岗“两山”环游地图,首启“龙岗生态号”大巴,举办“两山”一周年媒体见面会等,持续创新环保宣教形式,推动公众深度参与续写龙岗“两山”故事。开展生态大巴环游“两山”地图小手牵大手活动,邀请亲子家庭打卡“两山”路线,播种绿色种子,带领公众近距离感受龙岗绿色发展实践,引导公众践行低碳生活理念。2024年,在六五环境日活动上展示了龙岗区新质生态成果,揭牌成立龙岗区环境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发布生态文明教育共建机制,颁发低碳“领跑者”,现场配套生态新质展区,集中展示绿色低碳产品、执法科技装备。在六五环境宣传月期间,在龙岗中心城公交站台等平台进行世界环境日主题科普宣传。

  二是不断强化绿色创建和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建设,我区共有8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督促鼓励开展对外开放环保主题科普宣教活动;会同各街道和相关单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全覆盖全区111个社区,营造人人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是2024年区生态部门联合区教育部门探索生态文明教育新机制,共同推进生态文明课堂教育,形成家、校、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四)关于“完善激励体系,激发参与动力”方面

  我局创新推出系列举措,引导和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提出助力企业纾困措施,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企业低碳潜力,以助力高品质生态环境的形成。

  一是全市率先推出生态环境领域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发展18条,提出系列助力企业纾困措施,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印发企业帮扶工作方案,创新“致龙岗企业家的一封信”“企业座谈会”“现场调研”“设置企业服务专员”“开通局长信箱”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惠企助企政策。分专题召开重点企业、电镀企业、涉VOCs总量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座谈会”。为专精特新、工业百强、亿元以上等企业提供了环保体检服务,局领导带队走访企业,环保专员联络社区和企业,协调解决环境问题。

  二是发布推进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不断激发企业绿色活力,助力企业低碳、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建设银行龙岗支行签署合作协议,打通减污降碳绿色金融通道,建立互认绿色低碳企业名录库,发放首批“双碳”贷款,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减污降碳。

  三是持续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工作。以宝龙科技城为试点,印发实施全区首个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区域内企业由“环评”管理进入“清单式”管理,实现“拎包入住”,大大简化企业落地手续。同时,不断扩大试点效应,平湖、坪地、龙岗等街道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相关政策红利正向全区推广。

  (五)关于“科学考核,推动落实”方面

  一是在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区生态文明考核,对全区生态环境工作相关部门考核任务进行细化,将空气质量优良率、臭氧浓度、PM2.5浓度、河流水、饮用水等环境质量要素,湿地保护、裸土地复绿等生态保护工作,耕地保有量、水资源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等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工作及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噪声和臭气投诉下降等公众参与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并每年不断优化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规则,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以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导向、激励、约束作用。

  二是我区进一步把美丽中国建设要求摆在考核突出位置,将“落实‘绿美龙岗’生态建设情况”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在确定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前,就有关情况向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环境要素综合治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聚焦大气指标攻坚。深化道路扬尘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聚焦水环境改善。探索深圳河流域“河道断面-排口-管网-汇水区-污染源”的水环境链条式精细化管理模式。聚焦土壤环境监管。持续开展建设用地环境监管工作,加强(疑似)污染地块现场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开发利用。聚焦固废管理升级。建立联合巡查机制,整治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混投混运”问题;在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暂存与收运的园区试行“危废共享仓”,促进企业成本与风险“双降”、权益保障“一提升”。聚焦噪音污染防治。加强与规划、建设、交通、轨道等部门的联动,从前期规划、中途建设、后期使用等环节,全面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二)坚持以点带面系统梳理,全面构建多元共治环保大格局,强化绿色低碳示范管理,全力探索工业大区绿色低碳发展路径。深化低碳示范建设。推进企业碳标识体系应用与拓展,持续完善企业碳标识管理体系,开展新一批企业碳标识、产品碳足迹试点评价,助力企业减污降碳。全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跟踪“绿色撑企20条”“促高质量发展18条”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各单位按计划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深化开展全生命周期环保合规体系建设,推进合规评价与环保监管互融互促,固化和提升东江流域企业环保合规建设项目成果,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生态环保合规路线,为企业提供环保领域风险预警、政策咨询、合规交流等服务;制定分级激励措施,切实惠及企业,提高企业的合规意愿和合规参与度、获得感。坚持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多点发力”,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等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参与唱响绿色环保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一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优化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全流程,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科学考核,继续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部门责任,进一步优化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进一步把美丽中国建设要求摆在考核突出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龙岗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共同守护龙岗的绿水青山。

  特此致函。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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