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毛冬宝、高玲、彭颂望、丁正红代表:
感谢您对龙岗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深圳市龙岗区第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建设期间支持紧要民生工程项目同步施工的建议”(建议第20240066号)收悉。我局高度关注南湾街道的民生工程建设问题,不遗余力、多渠道设法推进相关工作。接到相关建议后,我局全力协调市、区相关单位研究推进。5月14日,组织区相关单位以及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公室在南湾街道办召开专项研讨会议,认真听取提案背景并现场向有关人大代表汇报、沟通说明有关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协调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争取省政府、市政府支持,出台特殊时期紧要民生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办法,并明确紧要民生工程项目的标准,为沙湾河深圳水库截排工程建设期间紧要民生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给予明确指导”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区民生项目建设问题,一是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商请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等途径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多次向宝安、龙华等兄弟区了解经验做法。因水质保障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与兄弟区存在实质性区别,且法律法规与政策的硬性规定(附件),市生态环境局建议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规定。
二、关于“建议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建筑工务署、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支持和加快相关重点民生项目的用规、工规、方案等审批工作”建议
我局密切跟进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进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区发改、规自、住建等相关部门均反馈按流程支持和加快重点民生项目的用规、工规、方案等审批服务工作,助力民生项目早日动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相关文件规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