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邓义华、蔡长金代表:
您提交的第20240166号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为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我区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落实代表们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一、持续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积极引进高等院校法学、社会工作、心理学等专业的毕业生加入一线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就业年龄段人民调解员比例;支持和指导各街道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教师、退休干部、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加入兼职调解员队伍,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邀请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提升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水准。
二、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加快出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抓实调解员“选育管用”全链条;严格执行《龙岗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落实调解工作津贴、“以案定补”制度,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热情;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应配尽配,对于调解案件数量较多的街道,及时增加专职调解员人数。
三、不断提升调解员整体素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定期邀请资深法官、律师为调解员授课;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定期组织社区法律顾问为所在社区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通过以案释法、以案助学等形式,促进调解员法律素质提升;向各级调委会征集优秀典型调解案例,广泛宣传先进调解工作经验,供广大人民调解员参考。
四、促进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积极吸纳懂法律、懂行业、懂调解的人员加入我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不断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支持和鼓励现任人民调解员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考取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组织开展龙岗区首届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推选优秀调解员参加深圳市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持续做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