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魏阿妮、董吉孝、彭罡、金逸民、江南等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吉华街道文体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40036号《关于进一步改善吉华街道文体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的建议》收悉,按照办理分工,我局为主办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为汇办单位。经认真研究,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吉华街道是龙岗区西部核心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十四五”时期龙岗区文体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我局正推进构建“6+11+N”文体设施规划布局体系,全面提升文化体育软实力,以“一街道一综合文体中心”标准,打造11个综合性街道级文体中心。2023年7月区领导调研水径地区(法定图则04-01地块),提出该地块规划建设区第七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社区医院)、吉华街道文体中心项目,我局立即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及规划单位,开展了专题研究。该意向选址现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位于松联路南侧,清平高速、吉华路之间,距轨道5号线上水径站约500米,区域交通非常便利,利于服务周边居民。目前,我局正在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项目用地规划方案调整等前期工作,项目用地规划调整方案已完成并提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进行审批,现正根据该局审核意见补充完善资料,同步研究项目的投资建设实施路径,争取尽快有效推进。
远期将结合北部片区居住人口、产业人员及供地情况,按照区政府决策,会同街道办等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北部片区文体设施的规划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吉华街道文体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指导,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