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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办理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总结

  一、简要情况

  (一)总体情况。2023年,我局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3件。具体包括:区人大代表建议4件(含主办件3件、汇办件1件);区政协提案9件(均为汇办件,含重点提案2件)。

  (二)按时办理答复情况。2023年,我局按时办理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件数4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按时办理答复区政协提案件数9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主要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根据《关于做好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深龙督通〔2023〕38号)等文件要求,立即对2023年涉及我局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统一签收交办,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要求,进一步明确具体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督办,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2023年市、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任务分解表》,指定专人督办跟踪,及时通报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三是及时总结,特别是两宗重点提案的跟踪办理,我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与重点提案主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力度,对重点提案涉及我局工作认真研究,严格按照主办单位来文要求按时报送办理情况,同时,对重点提案、其他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回头看”,进一步总结经验样板,及时巩固工作成果,并认真研究转换成长效机制和具体措施。

  三、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

  2023年,我局主办3宗人大建议,在工业固废、餐饮油烟监管、“邻避”问题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四措施”推动解决龙岗区一般工业固废末端问题

  一是强化统筹。以深圳市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建立生态部门统筹,工信部门、城管部门分工负责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的协管机制。同时,制定印发《龙岗区2023年度工业固废管理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联动龙岗区工信局、区城管局以及11个街道办,进一步抓好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提升和服务指导,解决工业园区和企业工业垃圾收运难处置难的问题,杜绝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混投混运现象。二是培育收运处置市场。累计培育和引进11家具有合法末端处置去向、管理规范企业为龙岗区服务。推动和鼓励收运企业进驻园区,为园区提供“直营式”服务,免费为实施园区提供收集设施和培训指导。三是指导工业固废分类。会同工信、城管部门联合开展工业固废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累计已举办80多场次。编制《龙岗区工业园区一般工业部分规范化管理参考手册》(试行),制定了集中暂存设施管理评级标准,为推动园区集中暂存设施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参考。四是推行集中暂存集中收运。推动园区实行集中暂存和集中收运,目前已有120个园区和企业实行集中收运,相关措施仍在深入推动中。

  (二)“三举措”全力加强餐饮油烟监管治理

  一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定期开展油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中型以上及市民投诉较多的餐饮企业,今年以来累计检查餐饮企业586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违规违法经营餐饮店49家,立案1宗。根据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维护保养等污染防治措施;指导企业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协调物业等相关单位加装专用烟道,并定期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油烟监测。同时,加大对新开业餐饮企业的日常巡查,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妥善解决油烟扰民问题。二是推进实施中大型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智慧监管。目前我区27家中大型餐饮企业已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至智慧环保平台及龙岗区油烟监管平台,重点对设备运行情况、油烟排放浓度等进行实时监控。三是重点对沿街门店、流动摊贩露天烧烤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其中,区城管局运用“警城联勤”等工作机制,加大对乱摆卖、超门线经营的清理整治力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占道经营巡查、整治行动10012次,出动执法人员50219人次,查处露天烧烤档2240宗,目前已建成11个流动摊档疏导点。推行“不见面执法”新模式,依托公安视频监管系统,通过AI算法对违法主体进行识别取证并推送警告短信。同时,探索“疏堵结合”的流动摊贩管理机制,推进流动摊档的集中疏导试点工作,试行由街道划定区域允许流动摊贩经营,在满足流动摊贩经营和市民消费需要的同时,减轻社会管理压力和减少市民投诉。

  (三)“三坚持”建立健全“邻避”问题全过程、全覆盖工作体系

  一是坚持做好项目“事前”科学规划。坚持做好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联动,形成合力,对规划选址布局复杂、环境敏感性的项目加强研究,确保规划合理、科学,从源头减少“邻避”影响。如在对新建或新办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事前监管,要求拟办企业必须先取得属地同意再向区住房建设部门申请消纳备案。二是坚持做好“事中”审批把关。坚持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中,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严把环评审批关,按照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对不符合环境准入清单和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项目依法不予批准。三是坚持做好“事后”监管。坚持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坚决实行项目全过程“严管”,在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受纳场、工业危废物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厂、沥青拌合站、红花岭环境园、充电站等项目方面多措并举、分类施策,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力度,严格执法,督促企业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四、主要问题及建议

  在本年度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未遇到明显问题,无具体建议。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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