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中平代表:
您提出的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20230040号《关于加强安全应急技术服务行业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提案办理
我局接到该建议后,立即成立了建议办理小组,黄权局长亲自部署,由分管副局长陈春龙同志带领安全生产基础科、事故调查科、危险化学品监察科、区培训中心共同参与,全力推进提案办理。今年4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我局印发《2023年龙岗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及任务分工,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会上春龙同志再次强调此次行动为人大提案关注问题,要求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督促各安全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断规范从业行为,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二)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奠定基础
去年12月,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全面掌握我区现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我局对全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印发《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调查摸底的通知》,摸底数据显示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安全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共计69家,其中安全评价机构1家,安全培训机构24家,其余44家主要从事安全咨询类业务。
(三)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机构规范管理
今年5月26日,我局彭益石副高工率队参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规范(初稿)》征求意见会议,并结合多年来开展培训工作的经验心得提出相关建议。同时,为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成效,加强和规范我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我区积极参与《深圳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指引(征求意见稿)》会议,并在市局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指引(2023年版)》(以下简称《指引》)后,进一步要求各街道要规范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现场检查工作,提高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检查和指导服务水平,并将《指引》下发到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求各单位按照《指引》结合《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行动。
(四)充分总结梳理,确保工作有效提升
工作组按照局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多次与您就建议办理相关事宜进行沟通,保持交流,正确领会议中的真正意图、标准和要求,积极向您请教当前国内其他地区关于加强安全应急技术服务行业监管的建议安全生产协调发展相关情况,在您的极力协助下,提供了很多很好的信息和很有建设性的意见。同时,了解到目前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没有强制标准对其从业行为进行规范,为强化该部分机构监管力度,为一线监管人员提供有力监管依据,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保持沟通,今年3月份,市应急管理局基础处黄捷芬副处长率队到我局开展调研,在调研会议上双方就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即安全应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讨论,黄捷芬副处长表示,下一步市局拟就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即安全应急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出台相关意见,整合社会信息渠道,对该类机构开展服务评定。
二、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在市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市局相关意见落地生效,促进该类机构良好、有序发展,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体验。
专此函达。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联系人:童文清,联系电话:0755-84860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