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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230079号提案答复的函

区民政局:

  关于《龙岗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230079号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将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建议1“由街道、社区牵头,初步掌握辖区内具有‘非住家、非医疗性、以生活照料内容为主的居家养老’需求的老人的数量。”

  根据计生数据平台以及社区网格信息平台,截至2023年4月4日,我街道60岁以上常住老人有12449人(其中户籍老人1454人),人口老龄化比例为4.53%。我街道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优先保障独居老人、失能老人等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人。目前,我街道正在积极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购买专业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补尽补;扎实推进西坑社区、大康社区两个社区的夕阳红项目运营商招募,荷坳社区、银荷社区、安良社区三个社区的长者服务点改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配套逐步完善。

  二、关于建议2“由民政、街道、社区、社工组织制定居家服务的具体内容和细则,评估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薪酬给付标准、数量、资金来源。”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第二次修订)的通知》(深民函〔2010〕648号)规定,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参考文件中关于居家养老的具体内容和细则,我街道通过服务购买方式,购买社区居家养老专业服务,派遣18名专业护理人员为各社区170名60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所需经费来源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

  三、关于建议3“民政、街道、社区工作站、社工等组织要有计划的组织辖区内具有热心、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组成居家服务人员队伍。”

  我街道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工作准则,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成为居家服务人员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为保证服务的真实性和了解服务的质量,我街道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动态监管机制,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街道、社区工作站定期电话或上门回访服务机构与受助老人、查看服务记录,确保居家服务人员队伍专业,提高居家服务质量。

  专此致函。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袁嫣玲;联系电话:0755-2838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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