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
区人大转来的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126号建议《关于将移动通信网络室内信号覆盖列入竣工验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汇办意见如下:
我署负责的各类新建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均按照《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DBJ/T15-190-2020)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纳入项目概算,由总包单位进行建设。在《深圳市建筑物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及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核验备案实施细则》(深通建〔2022〕24号)颁布后,我署按照要求在项目设计阶段申请光纤到户及移动通信基础配套设施的报装,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督导,待工程验收后申请报备。
此函。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3年4月13日
(联系人:徐谦,电话:0755-8955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