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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办理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总结

  一、办理工作的简要情况

  (一)办理总件数32件,具体为:

  区人大代表建议15件(含1件主办件,14件汇办件);

  区政协提案17件(含承办件1件,分办件1件,汇办件15件)。

  (二)按时办理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件数15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按时办理答复区政协提案件数17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组织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案工作,组织力量抓好办理工作,对负责的建议、提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注重坚持协调各方,联系内外,抓好内部各科室之间协调、与外部其他单位之间协调以及机关办文等各个环节,扎实有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制度保障

  我局及时印发《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时限,严格规定了办理程序、格式和要求。同时,我局制定《龙岗区财政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任务分解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专人办理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

  (三)沟通商议

  我局重视加强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主办、承办、分办件的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活动,采取电话、实地调研、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主要领导亲自抓统筹,分管局领导直接带领科室工作人员上门拜访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商机制,确保办理的实效和满意度。

  (四)采纳落实

  针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中提出的各种问题,我局结合实际,认真进行分析和梳理,拟订调研提纲,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力争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去解决。如确因政策等客观因素不能解决的,也能够认真细致地按规定程序做出答复,并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我局广泛向社会各界汲取有效经验,采纳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并转化成实际工作成果,以此推动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办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认真研究公共用房、政府采购、教育等方面建议提案,开展各项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财政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水平。现就我局主办、承办、分办的建议和提案重点工作列举如下:

  (一)关于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合理规划的相关建议

  针对我局主办的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127号《关于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合理规划的相关建议》,经研究并汇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的意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按时作出答复,其中2条建议已采纳并落实,1条建议因政策等客观原因无法完全采纳,对可采纳部分正在积极推进中。一是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研究项目编制及审查过程中充分考虑公共利益,严格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相关标准,合理配置资源,保障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二是参照相关职能部门关于社区公配物业的行业标准,推动《龙岗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完善,提高规划设计标准。三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以编制《龙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年)》为抓手,超前谋划,力图构建面向未来的高质量、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关于政府采购应加强扶持本地品牌的建议

  针对我局承办的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20033号提案《关于政府采购应加强扶持本地品牌的建议》,我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按时作出答复。我局认为政府采购执行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可以将本地产业发展、市场供给信息纳入需求调查范围,选取有代表性的市场主体作为调查对象。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设定评审标准,但不得以限定品牌、限定供应商所在地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时,我局积极通过政府采购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多渠道获取政府采购订单,一是赋予采购人更大的采购自主权;二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三是聚焦城市发展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四是鼓励企业申请入围电子卖场、申报创新产品;五是加强互动促进供需精准有效对接。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龙岗区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人才保障机制的建议

  针对我局分办的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12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龙岗区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人才保障机制的建议》,我局教科文科按时作出答复。我区幼儿园事业编制77名,其中区机关幼儿园36名,区幼儿教育管理中心41名,对区机关幼儿园、区幼儿教育管理中心等由区委编办核定的编制教师,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数框架》文件要求予以人员经费保障。对新型公办园教职工均严格落实《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标准》文件要求,对取得职称/技术的自聘教师发放对应的职称/技术等级工资。我区重视及肯定园长在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于2019年率先落实《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园长年薪包干薪酬制度。我区从2021年起在三年内分批次推进幼教集团创建工作,现阶段已成立幼教集团9个,第二批的6个幼教集团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在公办幼儿园建设发展过程中,相关制度也在同步探索和建立,待公办幼儿园发展到一定阶段,各项政策均能稳步执行后,我局将联同区教育局对各项政策实施作全面评估,结合我区公办幼儿园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探索公办幼儿园科学高效管理运行模式,健全财政投入和财务监管机制。

  四、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但个别建议提案因受目前客观条件限制或法律法规原因,暂时不能解决。对此,我局均向代表委员充分说明了情况和理由,做好了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调工,建议在考核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时适度考虑此项因素。

  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切入点,密切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反馈,认真履行职责,虚心接受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响应人民群众呼声,提升为民服务理念,以代表满意、委员满意、人民满意为标准,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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