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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街道关于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054号建议答复的函

容妍菲、胡志贤、薛明亮、杨利群、赵艳华、赵志明、胡秋炎、李静、吴建好、高玲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多途径解决南湾街道各类民生配套场所“落地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历史原因,南湾街道“倒挂”特征突出,25.06平方公里的辖区面积,承载了约43.43万人口,城市的快速发展给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带来极大挑战。发力民生配套是“一芯两核多支点”战略的主体功能布局要求,更是实现“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十六字定位目标的关键一环,近年来,街道不断探索新举措新方法,全力以赴化解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短板。我街道会同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提案中的建议,对推动各类民生配套落地实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关于“改进对街道各类民生配套建设工作的考核方式”的问题

  区民政局回复,2020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20〕69号),明确全市各区“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市政府对各区的考核指标,其中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全覆盖,原则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不少于30张;老龄化社区实现社区长者服务站全覆盖,原则上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根据实际均衡布局小区长者服务点,做到设施达标、管理规范、服务优质,原则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以上考核指标是市对各区的统一考核指标,区民政局将科学谋划全区“十四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各街道完成市里的考核任务。

  区妇联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区妇联协助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的实施,相关政策法规未列明区妇联具有统筹、主管、考核母婴室建设相关工作职责。综上,区妇联不对母婴室建设工作进行考核,也没有建立对母婴室各建设单位配套考核的相关职能和机制。

  区卫生健康局回复,在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和城市更新局努力下,目前托育机构已经纳入新建住宅区以及城市更新项目预留相匹配的托育机构公配物业,并纳入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南湾街道通过合作模式已完成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全区社康中心业务用房性质以租赁用房及配套用房为主,新建社康中心业务用房性质以城市更新项目配套用房为主,在城市更新项目中配建社康中心和托育机构将是社康中心和托育机构业务用房的主要来源。区卫生健康局表示将继续大力支持涉及该局的民生配套场所建设工作。

  二、关于“允许街道以租赁物业的方式开展长者服务中心、托育机构、社康中心等民生配套建设工作”的问题

  2018年以来,全区各街道共建成103家社区“夕阳红”项目,这些项目虽然一定程度满足了社区老年人需求,但对标市里的考核要求仍存在布局不够合理、功能定位不够精准、投资运营机制不够科学等问题。经过反复调研和论证,目前,区民政局已制定《龙岗区社区“夕阳红”项目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按照“经营城市”理念和“资源有效整合、资金最小投入、服务较大提升、考核全面完成”的工作思路,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期间市里布置的各项任务。一是根据街道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公配物业供给情况,分类采取新建或与现有养老机构挂牌联建方式建设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其中,南湾街道拟与辖区内现有养老机构简竹护理院挂牌联建街道长者服务中心,以完成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二是采取转型升级和新建方式完成老龄化社区的长者服务站建设任务,并拟给予每家40万元每年的运营资助。其中南湾街道基本符合条件的2家“夕阳红”项目转型升级为长者服务站,11家符合条件的“夕阳红”项目升级为小区长者服务点,有关运营资助从“民生微实事·大盆菜”资金中予以保障。

  目前,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租赁物业主要依据《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租赁社会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若单位的用房需求无法在政府自有物业中调剂解决,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截至目前,南湾街道范围内已租赁“夕阳红”用房10处,面积5035.97m2;租赁“社康中心”用房14处,面积18607m2。接下来,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将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协助民政、卫健等部门做好对长者服务中心、托育机构、社康中心等民生服务设施的规划,充分运用经营城市理念探索解决民生配套建设问题,力争为街道民生事业发展提供更多可持续的资源支撑。

  三、关于“就相关公配物业用途征求区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同时,充分考虑街道意见”的问题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表示,将积极响应该建议,一是鉴于目前在城市更新项目规划阶段,区城市更新局已同步征求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及各街道办意见,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将协助区城市更新局加强与南湾街道办的联系,畅通沟通机制,以便更好地了解南湾街道办的需求;二是《龙岗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社区公配物业原则上应连片设置,一般不高于二层,位于二层以上时需有电梯直达,便于后续统筹调配使用,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将在审核过程中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该意见落实。

  同时,按照《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新建住宅区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无偿移交使用”规定,区民政局将全过程参与社区公配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和移交等环节,对全区社区公配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登记造册,监督有关城市更新开发主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社区公配养老服务设施,为社区老年人牢牢守住社区养老服务“阵地”。

  接下来,街道将做好“一揽子”统筹,着力化解重大项目落地空间问题,同时积极采取“见缝插针”策略,不断完善各类民生配套建设,全力打造城市极核服务。

南湾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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