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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220085号答复的函

赖俊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的建议》(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20085号提案)收悉。按照办理分工,我局作为该建议事项处理的主办单位。现结合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提出涉及我区单位职能的处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统一标准、规范管理方面

  建立日常管理标准化制度。通过程序标准化,促进管理规范化,提升项目责任单位的管理水平。一是通过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标准化工作流程,实现不同监督部门对同一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达到监督标准、工作程序、执法尺度“三统一”;二是明确工程建设技术交底内容、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复工监督重点等内容,由监督人员在项目报建后首次监督时向项目责任单位发放《监督交底手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导手册》等资料,要求责任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工程项目责任单位的现场管理能力;三是要求建设单位在新建工程开工前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召开工准备会议,进行业务交底,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前期相关资料、工程目标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内容。整合国家、省、市、行业主管职能部门的要求,统一标准、形成流程进行汇编,以“工具包”的形式将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在施工单位进场时统一一次性对施工单位进行宣贯培训,进一步降低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强培训、提升素质方面

  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劳务人员的培训,通过委托第三方制定“智考”小程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和安全文明施工应知应会常识等资料内容纳入“智考”小程序题库,结合建筑施工人员工作性质进行分类,针对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一线劳务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和测试,做到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二是依托“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对龙岗相关行业从业者开展安全培训,旨在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龙岗第一课”涉及劳动安全知识培训的课程主要有《通用知识篇》《工业企业篇》《建筑工程篇》等,包括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危化品加工等领域中常见的劳动安全生产常识,可供全体市民尤其是劳务人员学习。同时依托“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技能培训,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部署,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制政策,支持企业完善“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的“双元”培养模式、自主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三是持续做好“送教进工地”服务,不定期对项目建筑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现项目施工人员受教全覆盖;四是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培训会,采取线上直播的方式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建筑施工领域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五是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对劳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和人文关怀列入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条款,要求施工单位切实履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开展专项检查,对施工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更好地保障劳务人员的稳定性、提升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源头抓好施工安全管理。六是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制政策,支持企业完善“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的“双元”培养模式、自主开展技能人才培养。据统计,2019-2021年共备案52家次企业6382人,其中包含、电工、模具工等相关工种672人。

  三、关于做好服务、强化监管方面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工程工程款支付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一是全区报建受监在建工程项目100%纳入“两制”平台管理,督促建筑企业按要求在“两制”平台上传工人工资专户监管协议,工人工资保证金保函及工人工资每月发放明细;二是定期开展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和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资金流向等进行重点检查。同时,不定期现场核查建筑工地“两制”工作台账,建立每月通报制度,对被通报和发生劳资纠纷等投诉信访的在监项目和施工企业依情况采取责令停工整改、黄色警示等监管处理措施;三是为促进建设工程承包商依法、诚信履行工程合同和投标承诺,我市已出台《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下一步,我区将制定履约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履约评价二级指标,结合我区实际规范评价程序,提高承包商履约水平;四是在住建部门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范本)中,明确要求工程款专款专用;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承包人挪用建设资金、影响项目建设等情况,发包人有权采用资金共管、暂停支付、代付分包工程款和材料款等方式,强化对承包人支付行为的管控及约束。与此同时,我署实行进度款核实规定,要求承包人申报进度款时提供上期进度款的使用台账,以此佐证其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性。

  专此函达。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0月13日

  (联系人:陈程伟,联系电话:0755-28589603)

  办理结果:B

  公开方式: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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