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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200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致公党龙岗总支、李文钦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国有企业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20017号《关于促进区属国企提质增效,服务龙岗区城市经营工作的建议》收悉,按照办理分工,该件由我局主办,区住房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汇办。结合工作实际,经过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机制和模式创新,将区属国企经营城市的主动作为转化为获取土地资源的优势条件”的建议

  我区于2022年4月17日、7月12日分别印发《龙岗区经营城市总体行动方案》和《龙岗区国资国企经营城市实施方案》,支持区属国企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综合采用居住用地周边捆绑、城市更新、利益统筹、PPP项目等方式承担政府公益性投资。其中,居住用地周边捆绑是我区重点探索的经营城市实施路径之一。2022年,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集中梳理“十四五”期间拟出让居住用地情况和地块周边乃至其他片区公园、学校、道路等拟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通过整体测算容积率、土地购置费、公配建设成本等因素,筛选拟供应居住用地周边公共设施项目,由“拿地”企业投资开发建设,引导开发单位通过一体化设计和建设,目前该项工作受国家层面相关政策限制仍在探索推进中。截至2022年10月,区属国企参与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融资转化的项目共7项合计9.96亿元,已有实施路径正在推进融资转化的项目共10项合计2.45亿元,正在谋划融资转化路径的项目共1项合计2.9亿元。

  二、关于“支持区属国企参与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反哺基础设施投资”的建议

  目前,区属国企暂未进行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建设,结合各企业方向和业务拓展需求,待区属国企具备参与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相应资质及合适项目机遇,区国资局将积极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整合各类资源,有效构建多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大力支持区属国企参与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通过增加土地资源开发收益反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

  三、关于“支持区属国企优先参与土地利益统筹、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加快推进土地连片成片开发”的建议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于2021年出台《关于选取平方公里级重点更新单元和重点利益统筹项目前期服务商的工作方案》,明确将引进大型优质企业参与平方公里级重点更新单元和重点利益统筹项目的计划、规划申报及实施路径研究等前期工作,并参考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模式,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前期服务商,原则上择优选取综合实力强、具有城市更新或利益统筹开发经验、具备项目统筹及资源整合能力的大型优质企业。区属国企可参与我区重点更新单元和重点利益统筹项目前期服务商“公开招标”,中标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将根据前期服务商的贡献,考虑给与前期服务商一定的支持。

  四、关于“深化建设市场‘放管服’,提高国企开发建设工作效率”的建议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建设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区住房建设局重点通过以下措施为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精准择优提供最大便利:一是印发招标定标工作指引。目前,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均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我区并未出台区域性监管措施。同时,为解决我区各招标人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内控机制不健全、定标能力较弱等问题,区住房建设局于2021年汇总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形成《龙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指引》,为区属国企使用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或集体资金,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全流程招标活动提供详细操作指引。此外,已起草《龙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急工程认定及发包工作指引》,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急工程,招标人可持证明材料按简易程序进行招标,区住房建设局最快可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急工程认定,建设单位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流程。二是实现招标备案“秒批”。目前,我区已实现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一套表格、一网通办”,实行事前备案审批事项即到即办。下一步,区住房建设局将持续加强事前服务,加强对区属国企重大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招标事项的事前指导,加快办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我区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三是开展事中监管和标后评估。目前,我区已实现事前备案、事中监管、标后评估。事前仅对工程招标进场前提条件、投标资格条件、评标定标方法和招标时限等进行合法合规性备案。事中通过远程监管、现场监管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现场实现了多方位、多角度监管覆盖。事后一方面开展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评估招标结果及择优竞价效果,另一方面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合同签订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检查。四是出台“分类分级、精准择优”定标工作指引。区住房建设局拟针对国有资金建设工程制定分类分级定标工作指引,引导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服务便利度、合同稳定性、质量安全保障性、劳资纠纷可控度等择优因素,进一步还权、放权于招标人,提升项目定标能力,打造精品工程、民心工程、安全工程。下一步,区住房建设局将加快推进我区分类分级、精准择优定标工作指引的制定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国有企业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持续优化国企投资项目建设市场管控措施,助推国企投资提质增效稳增长。

  五、关于“深化国企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国企开发建设工作效益”的建议

  为提升区属国企参与重大项目开发建设的积极性以及提升建设管理水平,2022年区国资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监管、企业内部薪酬激励、重大项目专项考核等进行改革,充分激发国企活力。一是改革调整国企投资审批权限。制定出台了《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深龙国资〔2022〕7号),改变过去“超过5000万元即要报批”的金额管控模式,明确主业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全部由国企自主决策、自主负责,将国企重大项目投资审批时限由过去的平均30日缩短至平均3日。二是给予国企内部更大薪酬分配自主权。2022年区国资局修订印发《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薪酬总额与效益联动改革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深龙国资〔2022〕58号),明确国资对集团实行薪酬总额工效联动,在核定的薪酬总额内由各企业自主分配,并支持企业薪酬分配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三是完善国企项目考核激励及产业扶持政策。2022年,区国资局制定了统租项目成本核减、特殊项目单列考核、初创期保护、预提利润、专项奖励5条重大项目建设考核激励政策。同时,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探索制定统租项目建设补贴、统租项目产值贡献奖励、重大战略性产业园区招商扶持等产业扶持政策。

  下一步,区国资局将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从土地政策支持、项目资源导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考核激励等多方面持续促进区属国企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国企在服务龙岗区城市经营工作的示范作用。

  再次感谢你们对国有企业建设发展的关心指导,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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