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连胜代表:
经研究,现就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20076号《关于探索“双区合作”,鼓励社区股份公司到深汕合作区建设转移工业园为大片区利益统筹项目腾挪产业空间的建议》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基本情况
龙岗区11个街道360个集体经济组织共设立股份合作公司142家(其中社区一级股份合作公司51家、居民小组一级股份合作公司91家),设立为股份合作公司分公司的201家,设立为股份合作公司子公司的17家。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岗区142家股份合作公司资产总额540.66亿元,净资产总额318.14亿元,年度总收入82.11亿元,年度实际净利润40.61亿元,股民人均集体分配66704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引领,激发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活力
近年来,为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建设现代化制度,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激发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活力。一是印发《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权管理指导意见》(深龙国资〔2019〕90号),明确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股权设置、股权流转、增资扩股流程、股东权利义务等问题,推动股权有序内部流转,推进增资扩股,切实提高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印发《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薪酬绩效指导意见》(深龙国资〔2020〕81号),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建立现代化企业薪酬制度,通过薪酬改革达到“以薪强监管”“以薪促发展”“以薪引人才”的效果。
(二)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股份合作公司自主治理能力
一是修订《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优化集体土地开发处置流程,提高股份合作公司自主决策权。二是组织专业人员对部分集体资产管理、监管规范性文件开展修订工作,坚持“放”“管”并重修订原则,以“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为目标,通过政策修订,减少行政干预,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向市场化企业转型。三是组织专业团队协助股份合作公司完善内部决策流程,通过委派专人驻点指导等方式,规范议事步骤,提高议事技巧,并对股份合作公司的治理架构进行梳理,协助其完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资产管理等制度性文件,以解决股份合作公司议事规则不规范、决策不科学等问题,逐步完善股份合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
(三)拓展投资渠道,助力股份合作公司多元化发展
一是支持投资实体企业。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充分利用“信息时限性”和资金流双重优势,开展对外投资,获取投资收益。其中南岭村以及龙岗街道龙岗、南联等5家公司分别成立基金投资公司,开展对外投资。二是支持自主开发建设。鼓励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规划及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利用集体土地、物业资源开展园区升级、综合整治、城市更新等自主开发建设项目。其中山厦、黄阁坑等股份合作公司成功开发了昊龙华庭、黄阁坑股份大厦等项目,大靓、大光堪等股份合作公司的城市更新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三是支持回购物业。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回购物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中平湖、保安、同乐等股份合作公司出资回购部分港台老板的物业或出资提前收回“租期长、租金低”的物业。四是支持入股银行。鼓励股份合作公司购入业绩好、分红高、负债低的银行股份。其中六联、四联、同乐、坪西等股份合作公司已入股鼎业村镇银行,并与农商行保持联系,争取在其增资扩股时能购买其股份。五是支持与国企合作。鼓励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融合发展,着力将市、区属国企在技术、人才、经验、产品等方面优势与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协同发展。其中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购买市高新投担保发行的债券产品2500万元。六是支持异地投资或置业。鼓励股份合作公司深入了解工业园区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企业搬迁需求,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充分利用资金、资源等优势,联合搬迁企业、社会资本前往深汕合作区、惠州等地投资建设高标准工业区,同时充分利用股份合作公司下属物业公司自主运营,避免产生“二房东、三房东”等现象。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股份合作公司多元化发展培养人才
一是加强公司管理层队伍建设。通过组织项目运营实践、优质企业跟班、委培等方式对股份合作公司新一届“三会”成员和经营班子进行能力提升,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善于经营的管理人才队伍。二是加强经营领域专业人才建设。针对土地合作开发、“三资”管理、税务审计等关键领域或薄弱环节,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政策指导等形式,提升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化运行。三是加强后备队伍建设。通过“以岗代训”、企业联合培养等形式,组织股份合作公司后备人才分批次参与区、街道集体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及办事流程,了解掌握重大事项决策、“三资”平台管理等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帮助股份合作公司培养精通业务、熟悉制度的后备人才,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储备力量。
此外,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我区正在开展的大面积土地整备有利于提供连片用地,布局先进制造产业集群;为了防止优质企业外迁,还出台了《龙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等项目企业安置工作指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协调推动“双区合作”
龙岗区国资局将积极与产业服务、土地规划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股份合作公司到深汕合作区建设转移工业园为大片区利益统筹项目腾挪产业空间探索方式路径、准入条件、操作可行性等,争取促进“双区合作”,实现多方共赢。
(二)健全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组织专业人员梳理集体资产监管制度,落实简政放权工作,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二是推进落实股份合作公司议事规则,解决股份合作公司议事规则不规范、决策不科学等问题,逐步完善股份合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
(三)积极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
一是持续跟进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项目(含自主建设、参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项目)以及投资构建、设立基金、入股企业等其他非土地开发类重大项目,做好推进、指导、服务工作。二是持续支持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公司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引导股份合作公司从单一的物业租赁向多元化、投资型、管理型模式转变,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向市场化企业转型,实现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大股份合作公司人才培养与引进
一是研究制定股份公司管理人员系统的培训规划,加强政治素养、廉政教育、管理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养,逐步提高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引进专业人才,促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挥资本优势及多元化的资源优势,摆脱传统经营理念,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注入新活力。三是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切实提升股份合作公司后备干部的思想意识和发展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