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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220131号答复的函

接丽委员:

  您提出的《建立完善龙岗区装修工程建筑废弃物清运市场体系》(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20131号提案)收悉。现将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住建与城管部门职责分工问题

  (一)2020年3月4日市政府六届二百零六次常务会议明确,由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各区进一步加强装修工程建筑废弃物管理,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研发一体化、全流程的监管平台,探索通过特许经营、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等方式,建立完善的装修工程建筑废弃物清运市场体系,可先选取相关区开展试点,待成熟后再推广,推动装修工程建筑废弃物处置的资源化、减量化、规范化。

  (二)2020年11月24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了《深圳市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办法明确了:一是适用范围为深圳市居民家庭装修及施工许可限额以下(含本数)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产生的装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二是装修垃圾是指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砖瓦、陶瓷、木材、玻璃、金属以及塑料等废弃物;三是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四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辖区内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开展装修垃圾宣传、培训活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对设施日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装修垃圾经分选后的建筑骨料进入综合利用设施处置。

  (三)2021年2月25日,深圳市司法局再次征求《深圳市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办法明确了:一是适用于深圳市家庭、门店、办公楼、厂房、公共建筑等场所内部装饰装修、修缮维护等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活动产生的装修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二是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三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辖区内装修垃圾管理工作,开展装修垃圾宣传、培训活动,依法查处违法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装修垃圾的行为。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装修垃圾经分选破碎后符合相关标准的再生骨料进入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处置。

  (四)根据2021年7月27日印发的《龙岗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21-2023)><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方案>的通知》(深龙分指〔2021〕1号):实施装修垃圾管理模式,根据市统一部署,试点实施装修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管理模式,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理,提高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效能。再总结试点经验及做法,推广装修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管理模式。该工作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和各街道办配合。

  (五)2022年4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逐步规范我市施工和装修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实施方案中所提的施工和装修废弃物是指依法需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管网、交通设施以及装修房屋等工程产生的混凝土、砖瓦、陶瓷、木材、玻璃、金属、沥青以及塑料等轻物质。

  因此,关于装修工程的职责划分,我市现阶段已明确由住建部门负责建立已办理施工许可工程产生的施工和装修废弃物的收运处置,并进行监管;城管部门负责统筹建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装饰装修活动产生的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并会同街道进行监管。

  二、区住建局相关工作情况

  (一)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深建废管〔2020〕1号、8号)的工作任务要求,我区选定了平湖上木古甘坑石场(4.15万平方米)、园山惠盐(5.1万平方米)用于施工废弃物和装修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的建设。根据市住房建设局于2022年4月20日印发实施的《关于逐步规范我市施工和装修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建废管〔2022〕6号),明确至2025年6月,全市建成7处施工和装修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实现全市施工和装修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其中龙岗区有2处,分别位于园山和平湖街道。根据工作安排,由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选址研究及用地规划调整论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并由市住房建设局组织开展项目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和装修废弃物处置项目的特许经营企业,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龙岗区需组织项目红线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进行属地行业管理。目前,该项工作已启动,2022年9月份,市住房建设局已就项目建议书征求意见(园山惠盐地块红线面积为50977.76平方米,平湖上木古地块红线面积为41459.66平方米)。我局亦已着手准备启动配套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二)2022年4月29日,市住房建设局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和装修废弃物收运处置试点工作方案》,决定自2022年6月份在宝安及龙岗区龙岗、龙城、宝龙、坪地等4个街道开展报建受监工程施工和装修废弃物收运处置试点工作,但因龙岗区试点处置单位特区建工固废资源化公司尚未建成处置站点,龙岗区的试点工作尚未正式启动。

  接下来,我局将根据全市部署,积极推动报建受监工程施工和装修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同时也会与城管部门加强沟通,做好未报建工程产生的装修废弃物的协同处置工作。

  专此函达。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0月10日

  (联系人:曾志诚,联系电话:0755-28589879)

  办理结果:B

  公开方式: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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