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叶剑龙、林良、王耀宗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龙岗区政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第20220071号提案《关于加强青少年生命安全和法治教育的建议》已收悉,按照办理分工,区委政法委为分办单位。现我委结合工作实际,经过认真研究,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针对建议一“成立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的全区青少年生命安全及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我区已成立相关联席会议制度,无须重复设置。一是印发《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龙岗区青少年工作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深圳市龙岗区青少年工作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系列文件,统筹推进全区青少年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强化落实、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团区委,政法委为成员单位之一。二是印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龙岗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统筹推进健全完善我区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体系、协调解决我区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工作。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政法委为成员单位之一。三是建立健全了平安龙岗建设专项协调工作机制,由区司法局统筹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四是区教育局根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特此函复。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