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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200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欧坤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专项政策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对我局工作有很强的促进作用。针对您的意见,我局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就您的提案结合龙岗实际我们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回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相关内容,助力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高质量建设

  (一)我局正在修订完善《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实施细则》,已经局党组会审议,准备提交区领导会议审定。新《实施细则》,对数创走廊和数创产业进行精准实策、靶向扶持。一是产业导向更加明确。为解决数创走廊“硬件强软件弱”的业态布局不平衡问题,专项政策重点扶持“4+1”共五大产业,即影视动漫、游戏电竞、数字设计、网络视听四大数字内容、数字服务类产业,以及龙岗的优势产业数字硬件产业。针对上述四大“软件”类产业的扶持举措共51条,占专项政策扶持举措的65%,而针对“硬件”类产业的扶持举措仅有1条。二是扶持领域更加周全。对部分业态进行全领域、全产业链扶持。龙岗是深圳影视产业的重点发展区域,两年前推出了“龙岗影视产业30条”,涵盖了“投制宣发”的各个环节,本次出台的专项政策再次强化了影视拍摄、后期制作和外联服务等产业环节,进一步扩大了影视动漫产业的扶持领域。三是扶持范围更加开放。专项政策对元宇宙、网络直播(含MCN)以及剧本游戏等新兴业态也持开放、包容态度。比如,对虚拟拍摄数字化影棚不但最高给予200万元建设扶持,而且每年还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扶持。对剧本游戏的数字化发展也从剧本创作、线上销售、数字化门店运营和众创孵化等环节给予扶持。四是招商引资更加精准。专项政策共有11条招商引资举措,对影视后期制作、网络视听平台、游戏电竞、数字设计等领域的头部企业,填补走廊薄弱环节的重点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等落户走廊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落户奖励和连续三年、每年最高500万元的经营奖励。五是品牌建设更加持久。专项政策共有9条扶持举措,从标识工程、品牌推广、品牌赛事、公共服务平台、数创人才培训等方面对品牌建设进行扶持,以加强对走廊空间形象、品牌形象的持久建设;

  (二)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的《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4个实施细则(制造业、商贸和服务业、金融业、外经贸)已正式公开印发,涉及工业和服务业类相关普惠扶持政策40余条。接下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大产业政策宣贯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区内数字创业产业企业积极申请资金扶持,更好助力龙岗区数字创意产业加快发展。

  二、政策考核实行“双监控”,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实施细则》将依据《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在专项资金执行过程中,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预算绩效目标偏离、无效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将及时予以纠正,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按规定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对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检查资金的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落实。

  三、已对接市级提出相关扶持措施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正在起草编制《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的若干措施》,我局积极提出加强招商引资、拓展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鼓励举办高端品牌数创赛事、推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数字创意产业基地等扶持措施近10条。

  特此函达。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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