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艳杰、贾雨、林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耕电影产业融合、打造湾区文化中心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对我局工作有很强的促进作用。针对您的意见,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局属单位,会同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就您的提案结合龙岗实际我们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回复如下:
一、依托平台助推产业发展
1.按照市政府关于“20+8”产业集群“一集群一协会”工作要求,指导区内影视行业企业担任发起单位,积极推动成立深圳市数字创意产业协会,开展发起单位和意向会员征集、章程修订等具体筹建工作。协会于上周已经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出了会长(华为云总裁张平安)和副会长多名,副会长和理事单位中影视企业占近50%,协会将对我区电影产业发展发挥重要的平台作用。
2.关于举办电影节的设想已经过内部多次研判,从审批上看,国家严控电影节,几无可能拿到批文;从国内电影节实际情况来看,各大知名电影节均已明确自身定位,若举办龙岗本土电影节将难以实现错位发展,且容易导致同质化,无法真正有效助力本土电影产业发展,待我区电影产业整体生态更为成熟后,再考虑打造具备龙岗特色的电影节。
3.已经出台的《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发展实施细则》,均存在针对影视文化企业的帮扶政策,下一步将做好政策宣讲及受理工作。
二、成立基金突破发展瓶颈
为拓宽影视企业融资渠道,会同龙头企业积极协调对接有关基金机构,力争尽快推动成立深圳市数字创意产业基金。作为数创产业重点发展业态之一,影视产业将获得大力支持,同时优质影视企业及影视剧项目也将获得更多投资与发展机会。
三、研究推进电影公园建设
目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正在开展乐城公园改造提升前期研究工作,将在规划设计阶段与委员积极沟通了解电影主题公园的关键条件,结合公园的地理位置、区位定位以及地形条件研究电影主题塑造的可行性。为加强城市绿化树木保护,后续阶段应以不砍伐、少迁移为原则,尽最大努力避免迁移(砍伐)城市树木、占用城市绿地。根据《龙岗区加强城市绿化树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和相关工作流程,如不得不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或占用公共绿地,需按照全市绿化审批相关规范,在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许可文件后,按最新程序报区政府、市政府审定,取得许可审批后方可实施。
特此回复。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