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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077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张立蕤、吴书坤、李立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利用横岗沙荷路南狮子山等山体建设森林公园的建议》(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07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针对建议1:北桐森林公园拟选址于梧桐山风景区以北、三洲田森林公园以西、布心山郊野公园以东,拟规划用地面积约1700公顷。北桐森林公园用地跨龙岗、罗湖两区,龙岗辖区范围内涉及南湾、横岗两个街道用地。该公园由市城管局公园管理中心启动前期工作,2016年3月16日,为提前筹备公园建设,做好公园移交、选址等准备工作,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市公园管理中心、南湾街道办、横岗街道办沟通讨论了北桐森林公园移交事宜及建设方式,提出将北桐森林公园南湾部分(南湾郊野公园)从北桐森林公园中剥离,先行建设。南湾部分区投区建,建设单位为南湾街道办。当前,南湾郊野公园(北桐森林公园南湾部分)已开工,面积约123公顷,为我区第6个百公顷以上大型公园,总体形象进度10%,预计完工时间为2024年底。

  北桐森林公园横岗部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第五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实施方案(第二轮征求意见稿)》,区级政府投资事权中公园、风景区建设由第四轮事权的“市管公园、风景区:市政府投资、组织实施”调整为“除跨区公园、市管公园及风景区以外的公园建设”,因此,市级部门至今尚未明确跨区公园由区政府组织实施的建设流程、细节把控和指引,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暂时无法突破该类跨区项目的建设问题瓶颈。后续我区将持续努力争取市级资金投入我区公园建设,充分利用市级资金,推动北桐森林公园横岗部分延续市投区建的模式继续建设,用地面积约500公顷,建设单位为横岗街道办。

  针对建议2:一是根据《深圳市公园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园专项规划》),规划期内将构建“一脊一带二十廊”可游可赏可感知的山海蓝绿公园廊带网络结构,北桐郊野公园已列入规划新建郊野公园,并纳入近期建设项目库,规划面积389.30公顷,跨龙岗、罗湖两个行政区。根据《深圳市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南湾-北桐片区已列入公园城市全域营建重点片区统筹建设工程,片区规模7.37平方公里。利用狮子山等山体建设公园的建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高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具体举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支持北桐郊野公园的建设。二是根据《公园专项规划》,对于自然郊野公园及部分涉及生态敏感地区或特别资源保护地区的城市公园,宜采用“政府投资建设、政府管理”建设管理模式。三是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规〔2018〕11号),社会投资的土地供应方式有两种,分别为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方式主要有:1.产权归经市政府确定的投资主体的区域交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地下综合管廊设施用地、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和可研项目用地;国家、省、市政府已确定特许(定)经营者的公用设施用地。2.连接两宗已设定产权地块的地上、地下空间。3.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置换用地、留用土地、城市更新用地和符合规定的棚户区改造用地。除协议出让外的情况,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及支持!

  此函。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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