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琼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坂田片区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038号建议)已收悉。针对该建议内容,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到2022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街道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实现街道普惠托育机构全覆盖纳入今年市对区考核、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区政府民生实事等重点任务。
我街道于2021年12月27日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将五和社区大族云峰4号楼配套半地下室的公配物业场地作为坂田街道首家普惠性示范点托育机构场地,并报龙岗区卫健局和龙岗区物管中心审批。
因坂田街道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已经纳入区2021年区深化改革及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支持街道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解决场地问题,龙岗区卫健局已将位于五和社区大族云峰项目社康中心公配用房(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退还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批准转为街道普惠托育机构场地业务用房。目前该项目正在对场地前期投入作相关的评估工作。
特此回复。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