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坪地街道文体事业发展水平,切实解决坪地街道文体场馆严重不足问题,拟在符合规划用地政策的前提下,在该处坪地街道西社区沃头居民小组建设一座大型综合性文体场馆——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项目用地面积约17291平方米。响应国家公共体育政策,推进全区体育事业提质增效,开展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项目,拟委托咨询单位编制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项目建议书。
一、 项目名称:
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对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项目方案必要性和相关内容进行论证,编制符合项目建议书要求的报告文件。
编制内容应至少包含:
(1) 总论
(2)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3) 项目需求分析及功能定位
(4) 场址选择(含场址利用现状、条件等)
(5) 建设方案(含危险地质边坡评估)
(6)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7) 节能节水
(8) 环境保护与影响评价
(9) 劳动安全卫生消防
(10) 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11) 项目招标及实施进度与管理
(12)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3) 运营管理
(14) 社会评价
(15) 结论与建议
2、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毕,通过区发改局联评联审,取得有效立项批复为止,初步成果三周内提交。
3、项目费用: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包干价。
三、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 工程咨询(建筑)资质。
3. 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由我局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4. 应是《2017~2018年度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相关组别的企业
5.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公告时间:
2018年4月23日至4月28日。
五、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细则。
六、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详细报价方案及清单;
2、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研究思路和重难点分析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于4月28日之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37财务监管中心,收件人:黎小姐。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建管中心,夏工,联系电话28949950。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