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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政策修编合作单位结果的公告

  根据《关于公开征选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政策修编合作单位的公告》及《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服务类项目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参评单位的资质、编制计划书、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并经局班子会研究通过,确定深圳市汉南文物建筑研究所为该项目的合作单位。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文物管理办公室曾先生联系,电话:28948258。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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