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跟踪反馈公开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龙岗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我区文物工作在新时代再攀新高,逐步发挥我区文物资源在传承客家传统文化、加强社会教育、服务城市建设、推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我局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龙岗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提高该实施意见制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可实施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至5月28日。请将您的宝贵意见通过来电或电子邮箱反馈给我们。电话:28948258,电子邮箱:szlgwbg@longgang.gov.cn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龙岗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8年5月14日

相关附件: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龙岗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