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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街道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街道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化,全面提高布吉街道公职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布吉街道“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016-2020年》)(龙布街〔2017〕48号)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街道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布吉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各社区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

  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要统筹安排列入“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街工作中,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街道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法办”)具体负责法律知识培训的组织、计划和落实工作,具体协调安排学法内容、学法形式、学法时间等相关事宜。

  四、以街道为中心,以各社区为基地,开展集中培训和社区各自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的方式进行。街道中心培训主要以共性法律法规为主,社区培训以各自专业法学习为主。

  五、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培训或专题学法讲座。法治教育活动纳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六、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

  (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七、充分利用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区廉政教育示范基地观摩学习等形式,拓宽街道公职人员学法渠道。

  八、坚持普法与依法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九、实行考试制度。充分运用“深圳干部在线学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等平台加强网上学法考法。普法办每年组织一次学法考试,对每年所学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巩固提升,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公职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公职人员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十、严格学习纪律。

  (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二)各单位在安排工作时,应尽可能保证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参加集中学习,因公、因事、因病必须请假。

  (三)严格实行点名或签到制度,普法办具体负责学习考勤,凡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四)干部职工的学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与年终目标奖挂钩,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

  十一、普法办对学法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导开展学法用法工作。法律知识学习应与我街道实际相协调,使公职人员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十二、普法办要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选聘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学法培训的实效性。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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