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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艾久林(公民身份号码:420222XXXXX9483X)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2-06
  • 来源: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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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久林(公民身份号码:420222XXXXX9483X):

  经调查,你提供的《送达地址确认书》记载的地址不存在,且经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深龙岗)应急执行催告〔2026〕9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深龙岗)应急执行催告〔2026〕9号

艾久林(公民身份号码:420222XXXXX9483X):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2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深龙岗)应急罚〔2024〕609号]尚未履行,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

  于2026年3月2日前将罚款15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加处罚款0.0元(零元整),(合计:15000元)缴至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国库科。

  如你(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健民路47号

  联系人:黄科 赵杰  联系电话:0755-28706861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