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已启动2022年龙岗区企业新型学徒制督考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遴选项目承办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
本项目计划开展29个工种试题审核,92场现场督考(含45场理论督考及47场实操督考)。预算金额46.61万元,含聘请专家、督考组织、交通、摄影摄像、误餐、资料印刷及其他后勤保障等各环节中所产生的所有人工、物料、服务等相关费用,最终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专家费实报实销。
二、项目内容
(一)组建工作团队
1.工作人员
根据考核人数每场安排2-4名工作人员协助做好督考工作,其中考核人数50人及以下安排2人,51-75(含)人安排3人,75人以上安排4人,工作时长按半天计,共280人次。督考工作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常用办公软件。
2.专家
按要求聘请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专家进行试题审核和实操现场督考,并出具专家意见。每个工种安排3名专家审核试题;实操考核每场安排1名专家,其中4小时以内26场,9小时以内13场,超过9小时8场。
(二)工作内容
1.考前准备:
(1)组织专家审核试题,并做好试题校核、印制工作;
(2)做好工作人员安排及实操督考专家聘请;
2.考核期间:
(1)抽查与复核学徒身份证是否与本人一致;
(2)监督和检查现场实施工作流程和管理行为是否符合相应的考核评价方案及业务规范要求;
(3)观察与检查考场纪律和秩序是否正常;
(4)监督考评人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应尽的职责;
(5)考核全程摄影摄像;
(6)做好督考后勤保障。
3.考核结束:
(1)抽查试卷、工件、评分表的评阅与结果评定情况;
(2)抽查成绩登统与评卷、结果评定是否一致,与考场记录、学徒签到是否相符,抽查比例应不低于30%;
(3)检查各类考务档案(资料)的签章情况;
(4)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考评人员、学徒等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
(5)整理督考资料,包括纸质资料和影像资料,按考核时间、考场、工种和等级进行分类,于每场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提交,其中影像资料以存储盘形式进行提交。
三、报名要求
(一)承办机构系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办机构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承办机构需签订保密协议。
四、报名材料
请有意承办本项目的机构将以下材料纸质件1式5份,以密封信件方式(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22年2月25日18:00前报送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1室(只受理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55-28219051。提交材料如下:
(一)申报机构资格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盖章并验原件,资质证明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
(二)方案及报价明细,方案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明(至少5人);
(三)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五)公司简介;
(六)申报机构诚信证明(需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结果并打印);
(七)诚信承诺函;
(八)其它材料。
五、其他
(一)请各申报单位仔细阅读报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相关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二)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支出应符合财政要求。
(三)承办机构应按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求的进度开展工作,其它未尽事宜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解释为准。
附件: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