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深建投〔2020〕10号),《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SJG74-2020)已批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原《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13)》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