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贤合村城市更新单元经市政府批准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第四批计划》,现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已完成了贤合村增补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更新意愿收集,向我局对贤合村增补地块申报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拟申报增补拆除重建范围面积44065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的规定,我局拟确认该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主体的更新意愿,现将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重新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地址: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567号
(二)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一楼大厅 地址:横岗街道四联社区红棉路79号
(三)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贤合办公楼(改造现场) 地址: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贤合路51号
(四)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贤合村老围宣传栏(改造现场 )地址: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贤西街1号
(五)区城市更新局网站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17年1月1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项目前期科: 刘工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09室 电话:0755-28948117,传真:0755-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权属证明材料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该项目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改造意愿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的要求。
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对贤合村增补地块报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更新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拆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在该项目列入计划后,由项目改造主体按程序与相关权利人另行协商签订。
特此公示。
附件:1.更新范围图.pdf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6年12月26日